12港人潛逃|湯家驊:送回港僅屬體恤安排 嘆修例風波毀中港互信

撰文: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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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港人上月疑潛逃台灣期間被中國海警截獲,目前扣押在深圳鹽田區看守所,內地公安局指,他們涉嫌偷越國家邊境犯罪。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在港台節目表示,內地過往願意將疑犯移交回香港,都是一個「體恤」香港的安排,並不是法理上的規定,但修例風波破壞了香港和內地之間的信任。他質疑,既然這12人棄保潛逃,逃避香港的司法審訊,為何家屬又要假設他們希望回港受審。

▼12被捕港人家屬記者會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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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家驊表示,絕對明白家屬的焦慮,但要明白的是在「一國兩制」下,香港與內地有分隔得很清楚的司法體系,必須尊重,特區政府也沒什麼能做。他指香港「得天獨厚」,《基本法》列明國際人權公約適用,但中國內地只是「契約國」而沒有在法律上確認公約,台灣甚至連「契約國」都不是,所以如在這兩地出現非百分百符合人權保障的事情,也只能「尊重」。他又提到,有5名港人早前抵達台灣後被扣押在高雄,至今未上庭,認為這也是「完全違反國際慣例」。

此外,湯家驊提到該12人是因為修例事件下的嚴重罪行被香港警方拘捕,他們明顯是一群極之反對香港和內地有任何疑交行動的人;他們也屬棄保潛逃,逃避香港審訊的人,要說這批人「希望回港受審」,這假設是「太過樂觀,不切實際」。況且,這批人士被扣押原因和香港完全沒有關係,而是因為干犯內地刑法。另外,即使過往內地願意將疑犯移交回香港,都是一個「體恤」香港的安排,基於中港關係密切,實際上沒有法律基礎,但經過修例事件後,內地執法人員、司法制度對香港的信心受到損害,到底內地還是否願意像以前般「非官式交人」,也是一個疑問。

至於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指,12人「企圖把香港從中國分裂出去」,外界關注到他們在內地是否會被控其他罪行。湯家驊指,從基本事實而言,12名人士之中只有一位,現時涉嫌觸犯港區國安法,如果內地當局扣押過後,從對方身上發現證據,顯示他有其他犯罪意圖或行為,這是未知之數,現時也很難說得準。

湯家驊又指,根據港區國安法第55條,涉嫌觸犯港區國安法而要在內地審訊的情況有3種,包括案件涉及外國或者境外勢力介入的複雜情況、特區政府無法有效執行的嚴重情況、出現國家安全面臨重大現實威脅的情況,目前暫時看不到此案出現上述情況。

湯家驊、涂謹申。(資料圖片)

涂謹申:移交回港有利香港整體利益

有份協助12人家屬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目前當事人連家屬委聘的律師都不能見,並不合理。據他了解,官方委聘律師一般是當事人沒有錢聘請律師,政府才提供的援助。如果當事人真的「自願」接受官方律師而不接受家屬委聘律師服務,都應先讓家屬委聘律師與當事人見面,雙方交代清楚,而不是像現時般資訊封閉,只有公安一面之詞。

至於將當事人送回香港受審,涂謹申不同意湯家驊所指是一種「體恤」安排,因為中國內地和香港是中央與特區的關係,將涉嫌在香港犯法的人移交回香港,有助香港安定繁榮、整體利益,23年以來行之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