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葉劉料譚得志案上訴至終院 嘆港亂局2012年早種下

撰文:彭焯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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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日前被捕,被控《刑事罪行條例》中的「發表煽動文字」罪,所涉「罪證」包括多個示威口號,如「黑警死全家」、「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等。民主派質疑,警方採用殖民地年代的「古法」提控,或違人權法及《基本法》。
曾任保安局局長的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接受《香港01》專訪時表示,由於「煽動文字」罪回歸後未有判例,她預計無論哪一方勝訴,「譚得志案」最終必會上訴至終審法院。她強調,雖然有關條例始自60年代,但根據《基本法》是完全合憲,條例目的是針對挑起仇恨的言論。至於日後市民參與遊行時是否不能再叫相關口號,葉劉認為要視乎當時人的意圖及現場事實,若只叫口號而無任何行動,未必犯法。

葉劉表示,若市民就特定議題抗議,例如反對明日大嶼等,屬經濟民生議題,非旨在挑起仇恨並無問題。但若有人在遊行示威中高叫「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等口號,促使其他人作出違法行為,便有可能落入煽動罪。(高仲明攝)

葉劉表示,言論自由並非絕對,她以英國為例,指英國亦有仇恨罪,若有人的言行是針對他人膚色或宗教,即屬違法。她認為,若市民就特定議題抗議,例如反對明日大嶼等,屬經濟民生議題,非旨在挑起仇恨並無問題。

這位前保安局局長進一步舉例闡釋,日後若有人在遊行示威中高叫相關口號,促使其他人作出違法行為,便有可能落入煽動罪,而若有人「叫完就返屋企」,料並不犯法;不過若於非法集結中高叫口號,本身或會被控參與非法集結。她又強調,法例主要針對行為,並非針對特定人士,即不管是否遊行示威領導者,行為牴觸該例就有機會被控。

9月6日示威有警員撲倒12歲少女 葉劉:警方執法與市民角度有異

在9月6日的示威中,有防暴警員在旺角撲倒一名12歲少女,並指其「形跡可疑」,經調查後正式票控該名少女違反限聚令,引起社會關注。葉劉在專訪中主動談起事件,指出警方執法與市民的角度有時會存在差異,她承認市民看到當日的畫面或感不安,但若警察有合理懷疑就可作出拘捕,「可能嗰日出發前,上司同佢地講,當日會有好多人集結,若見到有人跑就要拉」。

葉劉強調,不贊成市民只以部分片段判斷事件,至於警方有否做錯則應由既有機制處理。她憶述在任保安局局長期間,已不同意獨立調查警察執法,「正如去年反修例風波中,我都不贊成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查警察,而最後都無做到,相信以後亦不會做」。她強調,警方執法有專業考慮,但同意現時的警民關係十分差,需要長時間才能修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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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慨曾蔭權時代官員盲目推展個人遊 種下中港矛盾禍根

談及香港現時的政局,葉劉表示,早前曾與黨內年青人交流,得知很多基層年青人參與遊行是因為覺得自己無前途,「喺香港見唔到有希望」。她坦言明白他們的想法,「依家同我們上一代好唔同,當年我們生長於經濟快速增長的年代,肯勤力一定買到樓」。

葉劉指出,近年不少年青人將怨氣歸咎內地,認為內地崛起影響他們的機遇,令中央感到非常傷心。她認為,當年港府為了挽救經濟,開放過多自由行來港,種下了日後中港矛盾的禍根。

「當年的政策根本出了問題,沙士後的經濟只靠自由行挽救,無做經濟轉型及科技創新,2012年的一項政策更為離譜,有乜理由自由行會開放至讓深圳無戶籍民工來港,即係越做越低檔!」葉劉談起此事時仍頗有火氣,她更透露,有一名廣東省以外省份的副市長曾向她說,「你們若再開放更多自由行來港,很快就會看到有人穿着睡衣行太古廣場了」。

葉劉認為,過度開放自由行促使本土主義興起,一些反水貨客的行動隨之出現,市民對內地的抗拒感隨之上升。前特首曾蔭權任內有句名言:「香港想窮都難。」意即香港靠金融及旅遊業便可養活自己,但葉劉說,諷刺的是,自從開放自由行來港後,本港貧富懸殊越趨嚴重,「只有大地產商、化裝品連鎖店、名店得益,對基層無甚幫助」,最終鑄成今日的深層次矛盾死結。

她強調,自己無意針對任何一屆政府,但形容曾蔭權政府當年比較自滿,只看到上流社會紙醉金迷的生活,卻忽視了基層市民的困苦。至於土地房屋方面,葉劉形容在2002至14年間是「大落後」,「又停建公屋,又無造地」,但人口卻不斷攀升,政府內欠缺前瞻性思維,及至後來兩任特首想追趕進度建屋,已經為時已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