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就業|僱主可「靈活運用」支薪補貼? 政府3日內轉口風
撰文:陳綽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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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22日)出席商台節目《政經星期六》時指,保就業計劃中,僱主可靈活運用所申領的補助,避免因經營困難而結業,引致更多僱員失業。翻查資料,政府本周二 (18日)就「保就業」計劃第二期的推行詳情舉行傳媒簡介會,重申僱主須簽署承諾書,承諾在補貼期間不會裁員,並將金額全數用於支薪。
現時計劃的漏洞未有堵截,反而明言僱主可靈活運用補助資金,《香港01》正就計劃的詳情及局長的言論查詢勞福局,暫未收到回覆。
一直有聲音批評保就業計劃的漏洞多,例如計劃只是核對員工人數而非身份,難以保證僱主沒有解僱員工,擔心僱員無法真正受惠,而且難以確保僱主平均分配所獲津貼,但政府一直只表示「希望企業自律」,沒有加大力度監察。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本周二就保就業計劃第二期,推行詳情舉行傳媒簡介會,重申申請參與計劃的僱主須有兩個基本承諾,包括接受補貼期間不能裁員,以及政府發放的工資補貼全數用於支薪。
惟羅致光今日出席節目時表示,僱主可靈活運用所申領的補助,避免因經營困難而結業,引致更多僱員失業。羅致光於節目上舉例指,如公司領取了100萬元資助,保就業計劃只要求僱主需要向員工支付100萬元薪酬,但沒有訂明僱主須維持員工本來的薪酬水平,及在某一個時間內將全數補貼用作支薪,讓企業能夠靈活調動資金,變相僱主需支付的員工薪金,可以減薪形式或其他方式拖長支薪時間,而企業則可將手上的補助金暫作其他用途。
羅致光節目上承認難以在短時間內聘請大量人手,監管有關公司的出糧帳目,但認為如果政府強制僱主將僱員的工資劃定在某一個水平,硬性規定補助金額全數支薪,估計過半企業寧願倒閉也不申請,又舉例指,如果企業將補助金全數用作支薪,但因無力支付租金而倒閉,亦無法「保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