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局|人大常委會修國旗法禁倒掛、丟棄 料本地修例列臨立會議程
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在北京開會,審議《國旗法》及《國徽法》修正草案,增加通用尺寸、懸掛場合等,新增條文並提到不得倒掛或以有損國旗尊嚴方式升掛,不得隨意丟棄國旗。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由於有關法例以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生效,因此當法例在人大常委會通過後,即會自動納入附件三成為法律,不肯定是否透過本地法例修訂落實,但他認為這樣做法較好。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則指,由於《國旗及國徽條例》是在立法會審議通過的本地法例,相信需要本地修訂法例。法例一旦需要本地修訂,很可能成為未來一年臨時立法會的首要工作之一。
湯家驊:涉刑事責任或交由本港法庭定刑罰
人大常委會昨日(8日)開幕,聽取關於提請審議《國旗法》、《國徽法》修正草案的說明。《國旗法》的新修訂內提到,為了防止出現倒掛國旗、大型活動後隨意丟棄國旗等情形,草案增加規定,不得倒掛或以其他有損國旗尊嚴的方式升掛、使用國旗;不得隨意丟棄國旗;破損、污損、褪色或不合規格的國旗應按國家規定回收、處置。大型活動結束後,主辦方應妥善處置現場國旗。
湯家驊接受查詢時指,由於今次是修訂已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的法律,只要人大常委會的修訂一通過,即自行納入附件三,問題在於有關修訂是否準備好實施,抑或有需要修訂現有法例。
他指,根據「港區國安法」經驗,修訂內文有可能提到,由於牽涉刑事責任,交由本港法庭決定刑罰的程度。不過,湯家驊認為,較佳辦法還是由香港本地修改現行法例。
大型活動國旗遭丟棄 梁美芬:立法提醒大家
梁美芬則表示,根據過往經驗,《國旗及國徽條例》這種在立法會獲三讀通過的本地法例,相信需要本地修訂法例。她又提到,修例針對一些建制團體活動後的丟棄國旗問題並不出奇,相信立法目的是呼籲、提醒大家。
鄭松泰:修例與建制集會有關 非針對他倒插國旗
曾因在立法會會議廳倒插國旗罪成的熱血公民鄭松泰質疑,修法的目的是要全部人表達忠誠,將所有絕對標準巨細無遺地列出,相信會令大眾感到莫名奇妙。
他認為,修訂一事並非針對他本人,因為並無必要,反而相信是針對建制派「愛國集會」之後,隨處丟棄國旗的情況。他舉例指,倒掛國旗等情況時有發生,例如社運人士古思堯,上月中才涉倒掛及塗污國旗,被控侮辱國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