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制裁|駱惠寧稱寄100美元供制裁 原來這樣寄錢不犯法!

撰文:鄭寶生
出版:更新:

美國財政部昨日(7日)公布制裁11名中港官員,包括特首林鄭月娥,以及中聯辦主任駱惠寧。駱惠寧今日回應稱自己在國外無資產,指美國制裁是白費功夫,甚至表示願意向特朗普寄出100美元,以供凍結之用。
一般市民認識之中,「寄錢」是違法行為。不過,原來在特定情況之下,是可以郵寄金錢!

駱惠寧強調在國外沒有一分錢資産。(資料圖片/歐嘉樂攝)

各大速遞公司 均不接受寄送現金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可能有市民想過郵寄金錢給少用銀行系統或電子支付的老人家,甚至寄給疫情更嚴重的海外親友,支援生活之餘亦可免除身體接觸傳染疾病,而多數人第一時間會想到速遞公司服務。

不過,只要翻查各大型速遞公司網上資料,都會發現速遞公司不會寄送金錢。以UPS為例,就列明不寄送現金、信用卡、借記卡和支票。

中國郵政法列明 寄遞貨幣違法

事實上,部份國家明文規定,不可以郵寄方式寄出任何貨幣。《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三條,列出的禁止寄遞或者在郵件內夾帶的物品,就包括「各種貨幣」。

由於多間速遞公司都不接受寄送貨幣,市民普遍印象是不能寄錢。然而翻查香港郵政《郵政指南》,原來在特定情況下是可以郵寄金錢。

港一般郵件禁寄現金 須以掛號或保險信件寄出

《郵政指南》6.3章第11及12條列明,硬幣、金條、價值不超過100元的部份加工的銀、加工的金或銀、部份加工的黃金、白金、寶石、珠寶及性質相同的貴重物品,以及紙類貴重物品如紙幣、流通鈔票、應付持票人的各種證券及旅行支票,都是禁寄物品。

然而,條例亦寫道,若以掛號信件形式,或按照目的地國家的規定以保險信件形式投寄上述物品,則可獲收寄。價值超過2,500元的物品,可例外地以保險信件形式寄往服務範圍所及的國家。若目的地國家許可,亦可以掛號信件形式投寄。

所謂保險信件,即已經投保的郵件。根據香港郵政網頁,就信件或信包而言,每500元或不足500元的申報價值,保險費為2.5元,價值最高可達4.6萬元,市民需要在支付郵費及掛號費用時,一併支付保險費。如要投寄保險信件,則要到港島郵政總局、九龍中央郵政局或尖沙咀郵政局投寄,保險包裹則可於任何郵局投寄。

香港郵政提供保險信件服務,如目標國家許可,市民可採用此服務寄送現金及貴重物品。(資料圖片)

美沒限制郵寄小額金錢 多於1萬美元須報備

至於美國能否寄送貨幣,根據《美國貨幣和對外交易報告法》,如運輸超過1萬美元出入美國國境,或從海外收取多於1萬美元現金,必須向政府相關部門報備,也就是說,並沒有限制寄送小量現金出入國境。

事實上,美國郵政服務( U.S. Postal Service)亦容許寄送現金,但為了安全起見,建議採用郵寄匯票服務,單筆最多可寄出1,000美元,按郵寄金額收費,例如0.01至500美元費用為1.25美元。如客戶堅持寄送現金,如有遺失、損壞時可能面對保險賠償不足等問題。

因此,駱惠寧如真的要寄100美元供特朗普制裁,在內地送出就會違法,而在香港以保險信件形式寄出則較為穩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