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宣佈不支持港獨 黃台仰質疑通緝令反映國安法有追溯權

撰文:潘希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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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國家安全法》早前正式通過,據悉6名目前流亡海外的香港人正被通緝,當中包括前本土民主前線召集人黃台仰。
他在社交媒體上表示,自己早在去年5月已宣佈不支持港獨,但仍然遭到通緝,反映特區政府會就條例追溯過去事件。

黃台仰(右邊)與目前正在服刑的梁天琦(左)都曾是本民前的核心成員。

自2017年棄保流亡海外的黃台仰,據悉目前被警方涉嫌國安法通緝。黃台仰在社交媒體Twitter上回應事件,指自己早在去年5月起便已宣佈不再支持香港獨立,而隨着國安法通過,他亦沒有與「外國勢力」談及任何關於港獨的議題。他認為由此可見,警方指他煽動分裂國家和勾結外國勢力的唯一理據,必定是基於他在國安法生效前進行的活動,這正正揭示特區政府行使《港區國安法》的追溯權力。

據了解,警方正通緝6名在海外的港人,包括黃台仰、前香港眾志常委羅冠聰、前香港獨立聯盟召集人陳家駒、學生動源前成員劉康、英國駐港總領事館前職員鄭文傑、海外港人組織「香港民主委員會」總監朱牧民。他們分別涉嫌煽動分裂國家、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