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選舉主任重提倒插國旗案 鄭松泰致歉:承諾改過遷善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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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報名出戰新界西直選、角逐連任的熱血公民立法會議員鄭松泰昨天(27日)收到新界西地方選區選舉主任黃展翹來信,信中翻出四年前的「舊帳」,指鄭松泰倒插國旗案案成,如何顯示他忠誠接受和履行擁護《基本法》,以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承諾。
鄭松泰今天(28日)回覆選舉主任,表示經過這些年來的觀察和反省,當年所做的事其表達方式確實不對,又指難得選舉主任來函詢問,他特此表達歉意,並承諾改過遷善,繼續擁護《基本法》,愛護國旗和區旗。
鄭松泰自言愛護國旗區旗
鄭松泰於2016年10月在立法會議事廳內,涉將國旗及區旗倒轉插,被控侮辱國旗及區旗罪。他於2017年9月在東區法院被裁定罪成,罰款5千元。
新界西地方選區選舉主任黃展翹去信鄭松泰時提及事件,並引述立法會根據《議事規則》第49B(2A)條就譴責鄭松泰議員的議案成立的調查委員會的報告內容,質疑鄭侮辱國旗行為沒有表現出有意真正及忠誠接受和履行擁護《基本法》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承諾,要求鄭解釋。
鄭松泰回覆信件時就事件致歉,指事發至今已有接近四年,在法院判決之後,經過這些年來的觀察和反省,當年所做的事的表達方式確實不對,及後也無再做對於國旗區旗不的事。
鄭松泰續指,在立法會服務期間,也顯示他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政府,擁護國旗和區旗,又指由於無官方或公眾再次提問當年之事,他也無法表達對國家和基本法的敬意。
鄭松泰說,難得選舉主任來函詢問事件,他特此表達歉意,並承諾改過遷善,繼續擁護《基本法》,愛護國旗和區旗。他說若有幸當選連任,必在宣誓就職之時再次公開宣示之。
鄭在信件重申,絕不支持「香港獨立」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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