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選舉主任翻4年前舊帳 函鄭松泰促解釋倒插國旗事件
撰文:鄭榕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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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立法會參選人接獲選舉主任提問,未有參與民主派初選、報名新界西爭取連任的熱血公民鄭松泰,今日(27日)中午收到新界西地方選區選舉主任黃展翹來信,質疑他曾於2016年在立法會倒插國旗,之後被裁定侮辱國旗及區旗罪成立,如何顯示忠誠接受和履行擁護《基本法》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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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松泰於2016年10月在立法會議事廳內,涉將國旗及區旗倒轉插,被控侮辱國旗及區旗罪。他於2017年9月在東區法院被裁定罪成,罰款5千元。
新界西地方選區選舉主任黃展翹去信鄭松泰時提及事件,並引述立法會根據《議事規則》第49B(2A)條就譴責鄭松泰議員的議案成立的調查委員會的報告內容,質疑鄭侮辱國旗行為沒有表現出有意真正及忠誠接受和履行擁護《基本法》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承諾,要求鄭解釋。
譴責鄭松泰議員的議案成立的調查委員會由7位建制派議員組成,主席為梁美芬,副主席為何君堯。委員會於2017年2月至2018年3月期間召開8次閉門會議及研訊,鄭松泰並沒有出席研訊或提交書面陳述書。至2018年5月,建制派謝偉俊動議譴責鄭松泰議案,最終在39票贊成,民主派及醫學界陳沛然共25票反對下被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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