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曾鈺成:免擾亂正常立法周期 應押後1年

撰文:翟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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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愈趨嚴重,建制陣營要求押後選舉的呼聲漸高。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今日(24日)接受傳媒訪問時,就提出由於疫情嚴峻,為了避免票站成為傳播病毒的中心,政府應該當機立斷,押後立法會選舉1年。有指為免立法會9月後陷入真空,現屆議員將多做1年,曾鈺成否定有關說法,指根據《基本法》每屆立法會任期均為4年,認為行政長官若有需要,可引用《立法會條例》第11條指示上屆卸任的立法會主席召開緊急會議。

建制派近日拋出不少押後選舉方案,包括建議動用《緊急法》或《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以公共衛生或健康風險為由押後選舉。(資料圖片)

建議下屆任期由2021年10月1日開始

建制派近日拋出不少押後選舉方案,包括建議動用《緊急法》或《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以公共衛生或健康風險為由押後選舉。另有建議指政府可根據《立法會條例》第44條,因應社會情況將選舉日期押後,惟該日期不得遲於14天。曾鈺成接受《灼見名家》訪問時就指出,條例沒有說明只可押後一次,建議政府可不斷押後。他又指出,政府最好推遲第七屆立法會至2021年10月1日開始,以免擾亂正常的立法周期。

對於有消息指現屆議員會多做一年解決立法會真空問題,曾鈺成認為不會發生,因為《基本法》列明每屆立法會任期均是4年,行政長官指示上屆主席召開緊急會議的做法較為合理合法。

去年區議會選舉前建制亦曾以「連儂牆」、地區辦事處被破壞等引致選舉不公,多次要求政府押後選舉,最後不得要領。(資料圖片)

去年區議會選舉前建制亦曾以「連儂牆」、地區辦事處被破壞等引致選舉不公,多次要求政府押後選舉,最後不得要領。曾鈺成解釋,是因為《區議會條例》規定,每4年一定要進行1次換屆選舉,而區議會每一屆的任期均是1月1日開始,選舉日期不能遲過新一屆開始之前15日;就算要押後選舉,最多押後三星期。不過,《立法會條例》就沒有類似規定,每一屆立法會的任期是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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