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〡草案改字眼「干預」變「勾結」 劉兆佳:針對境內外

撰文:陳嘉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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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日(18日)在北京召開,正式開始審議「港區國安法」草案,根據新華社報道,其中一項罪行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與上月在全國人大會議通過的決定不同,當時字眼為「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
港區人大代表吳秋北指,「勾結」字眼更加準確,針對的不止是外國勢力干預香港事務,更是香港「叛亂份子」勾結境外勢力的主動行為。

港版國安法人大會議上通過之後,由人大常委會開會審議。(中新社)

據新華社報道,國安法草案對防範、制止和懲治發生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四類犯罪行為的具體構成和相應的刑事責任,作出了明確規定。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指,字眼更改顯示中央希望「兩面都針對」,同時打擊外國勢力及香港內部勢力合流,「外部勢力干預需要(香港)內部勢力配合,相反亦然」。他稱最終字眼如何,仍有待草案內容公開,但無論是「干預」抑或「勾結」,中央主要目標是禁止外國勢力介入香港事務,涉案人士亦可以其他罪名控告,如「顛覆國家政權」罪。

劉兆佳又指,不排除今次人大常委會便通過港區國安法草案,避免有個別內容流出而橫生枝節,被人乘機製造政治麻煩。

港區人大代表吳秋北。(資料圖片)

吳秋北:「勾結」非憑空想像

港區人大代表、工聯會會長吳秋北指,現時外國勢力干預香港事務,主導權多在外國身上,如發表聲明或報告批評香港內部事務,若更改字眼為「勾結」,則進一步涵蓋本港「叛亂份子」的行為,阻止兩股勢力內外勾結,包括到外國遊說要求制裁香港,甚至是「聽取外國指揮」在香港發起各種抗議活動。

對於民主派指「勾結」一詞在普通法下沒有釋義,過於空泛,吳秋北指,人大常委會制定法律並非憑空想像,指本地政客到外國作一般交流,不會觸犯法律。

香港眾志經常到外國遊說,料成國安法打擊目標。(黃之鋒Facebook)

民主派憂「勾結」罪行無限擴大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陳淑莊表示,「勾結」一詞在香港及內地都沒有具體的法律釋義,她作為受普通法法律教育的人士,有理由擔心該釋義可被無限擴大,用以羅織罪名。她又指,普通法的做法跟從案例,但今次「勾結」沒有先例,如何判刑沒有先例可循,只能在中國刑法中,見到類似4項罪名的刑罰。

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說,香港作為國際城市,經常會跟外國官員、議員和學者等人交流,立法會內有專責國會交流的事務委員會,擔心相關人士會否構成勾結外國勢力而被控告違法,認為是不可能想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