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選舉主任將跨區「大兜亂」 泛民料為DQ區議員參選人

撰文:陳小瑜 鄭寶生
出版:更新:

近年負責操刀遞奪民主派人士參選資格的選舉主任,今年有破格安排。
港府明日將公布九月立法會選舉的選舉主任名單及刊憲,據了解,最矚目是負責直選五區的人選,將打破過去由當區民政事務專員(District Officer)擔任選舉主任的傳統做法,而是跨區配對,包括由中西區的民政事務專員擔任九龍西的選舉主任,離島的民政事務專員擔任新界東的選舉主任,五區「大兜亂」。
另外,據當局的安排,今年新界西的參選人,須到中西區民政事務處遞交參選提名表格,即連交表都採用「跨區兜亂」模式。
民主派人士估計,當局是為DQ有意參選的民主派區議員鋪路,「如果由沙田區的民政事務專員DQ沙田區的區議員,以後出席區議會時可能會淪為被狙擊對象,操刀的心理包袱大。」民主派召集人陳淑莊接受《香港01》查詢表示,對當局的安排大惑不解,「唔通真係怕班DO尷尬」?又批評新西參選人須跨區交表,只會對參選人造成不便,做法令人莫名其妙。

近年在多次立法會補選及區議會選舉中,屢有民主派參選人被DQ,當中負責「操刀」的選舉主任,角色備受關注。據《香港01》記者獲悉,明早公布的五個地區直選,以及29個功能界別的選委主任名單中,直選五區的選舉主任會有「非常」安排。

據了解,九龍西的選舉主任,將由中西區的民政事務專員擔任,並在九龍城民政事務處收集參選報名表格;新界東的選舉主任,將由離島區的民政事務專員擔任,並在沙田民政事務處收參選報名表格;新界西的選舉主任,將由沙田的民政事務專員擔任,並在沙田民政事務處收參選報名表格。

另外一名消息人士確認,港島和九龍東的情況亦一樣,選舉主任跨區「大兜亂」。

消息指,過往當局的慣常做法是,會委任當區的民政事務專員擔任選舉主任,舉例九龍西的選舉主任,當局會從九龍西三個行政分區(九龍城、深水埗、油尖旺)的民政事務專員中揀選一人擔任,並讓該民政事務專員在自己原屬的民政事務處收取參選提名表格,「而不會由中西區的民政事務專員擔任九龍西的選舉主任,在九龍城民政事務處收表。」

一名民主派人士表示,當局刻意將選舉主任與原屬地區「大兜亂」,是考慮到今年立法會選舉或有大量「素人」區議員參選,而當中或有人會被DQ:「如果由黃大仙的民政專員擔任九龍東選舉主任,佢可能會擔心,萬一有黃大仙民主派區議員參選而不符確認書資格,DQ唔DQ好呢?因為以後出席黃大仙區議會時可能會被該區議員針對,造成心理包袱。相反,如果DQ完,係返回九龍城做民政專員,就無呢個擔憂。」

民主派召集人陳淑莊查詢時指,對選舉主任「大兜亂」的做法不解,「唔通真係怕DQ後尷尬?」她認為,如果有選舉主任不合理DQ民主派參選人,「無論走到哪區都避不到(爭議)」。她又批評,要新界西參選人跑到中西區交表,會對參選人造成不便,非正常安排,令人莫名其妙。

 

DQ事件接連發生 選舉主任角色惹爭議

近年選舉主任的角色備受爭議,其中以取消周庭及黃之鋒參選資格(DQ事件)最為哄動。

2018年立法會補選,時任香港眾志常委周庭出戰港島選區,並簽署選舉確認書,承諾擁護《基本法》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時任東區民政事務專員選舉主任鄧如欣最終裁定,基於周庭的政治聯繫而提名無效。當時政府發出聲明,指鼓吹或推動「民主自決」,與《基本法》規定,要求議員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内容相違背,故認同及支持選舉主任的決定,又否認「DQ」決定屬政治審查、限制言論自由或剝奪參選權。

2018年「311」補選中DQ周庭的選舉主任,為原東區民政事務專員鄧如欣。(政府網頁)

周庭DQ後上訴獲勝 法官指應給予解釋機會

後來周庭提出上選舉呈請,高等法院法官於2019年9月的判詞指,任何人提倡自決或港獨,都不能有意真誠擁護《基本法》。惟法官同時指,即使選舉主任認為有證據指周庭非有意真誠擁護《基本法》,但也應給予機會解釋,因為給予對方辯解機會,是保障程序得以公平的一項重要原素,故認為選舉主任在處理周的申請時,有程序不公之嫌,裁定周勝訴。而在該補選中當選的區諾軒,其當選議席亦變成無效。

法官在判詞指出,雖然周庭在申請參加補選時,已簽署聲明表示她會效忠及擁護《基本法》,但法官認為,這項要求,並非是一種形式上的表態,也非單靠簽下聲明就可以滿足。故選舉主任若認為有強烈而清晰的證據,令人客觀地認為該候選人有意圖不維護《基本法》,仍是有權取消其參選資格。

2019年區議會選舉,時任油尖旺民政事務專員蔡亮(圖)接替南區民政事務專員馬周佩芬,出任該區的選舉主任,並DQ黃之鋒。(政府網頁)

黃之鋒三答選舉主任 去年區選被DQ

周庭案判決後不久,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就在10月報名參選港島南區海怡西選舉的區議會議席。直至提名期結束,黃之鋒仍未被確認選舉資格。10月24日,政府宣布南區民政事務專員馬周佩芬「因病休假」,即日起由油尖旺民政事務專員蔡亮兼任該區的選舉主任。

在報名之後,選舉主任分別在10月14日、17日及26日三度收到選舉主任的查詢,要求交代政治主張。頭兩次查詢由馬周佩芬提出,最後一次則由蔡亮提出,黃之鋒則回覆指並不主張港獨,亦表示自決前途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下進行,而港獨並不是公投的選項,認為沒有牴觸《基本法》。

10月29日早上,選舉主任蔡亮通知黃之鋒提外無效。同日政府發出新聞稿,表示「民主自決」或支持香港獨立作為自決前途的選項來處理香港體制等,均不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基本法》下的憲制及法律地位,亦與國家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牴觸。鼓吹或推動「民主自決」或以任何形式提議獨立的人士不可能擁護《基本法》,因此不可能履行區議會議員的職責。

政府表示支持選舉主任決定,令區議會選舉能在符合《基本法》和其他適用法律下公開、公平、誠實地進行,與部分社會人士指稱的政治審查、限制言論自由或剝奪參選權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