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專訪|田北俊希望聯盟去信栗戰書 倡港審、不設追溯
全國人大常委會下次會議將於本月18日至20日在北京舉行,屆時預料將審議「港版國安法」。
由田北俊牽頭成立的希望聯盟早前去信全國人大委員長栗戰書,對人大立法的決定表示理解,並提出五個市民特別關注的要點,包括立法不應有追溯力,應在本港法院審案等,期望人大能夠採納並釋除市民疑慮,讓立法工作順利進行。
田北俊解釋,因聯盟不認同由全國人大常委會為香港立法,故不會對此表示支持,但亦不代表反對,就此事僅表示理解,並去信栗戰書表達關注。
在2003年曾領自由黨反對《基本法》23條立法,但如今卻不反對人大訂立「港版國安法」,田北俊說,當年七一遊行眼見市民有重大反彈,故最後決定反對立法,但他強調,現時社會情況與03年不同,當年無人主張港獨,亦無人踐踏國旗、到美國進行遊說,認為這些做法都不能接受。
希望聯盟5名發起人除了田北俊外,還有另外兩名自由黨榮譽主席周梁淑怡、劉健儀,以及自由黨黨魁鍾國斌和前山頂區議員林文傑。
聯盟倡由香港機構負責執法 採普通法語文
5人在信中表示,期望人大常委會在立法過程中,能充分了解並考慮絕大部分香港人的憂慮,盡量消除他們的惶恐不安,鞏固他們對一國兩制和香港前途的信心。聯盟指,按香港奉行的普通法制度,刑事法並無追溯力,期望「港版國安法」可以跟隨這個法理傳統。第二,聯盟認為應由香港自行建立健全的執行機制,由香港機構人員負責執法,加強香港市民對「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的信心,不應將責任推卸予中央。
第三,對於有意見認為不能由外籍法官處理關於「港版國安法」案件,聯盟對此表示不同意,認為香港的外籍法官都有宣誓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和基本法,剔除他們會有損《基本法》保障的司法獨立原則,甚或會對香港的法治基礎和「港版國安法」造成嚴重傷害。
第四,由於香港的法律制度建基於普通法,聯盟認為「港版國安法」應採用普通法的語文,以避免將來在法律釋義和法律應用上出現問題,亦能更好地讓香港法院在審判案件時,可按《基本法》第84條參考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司法判例。
最後,聯盟認為「港版國安法」案件應由香港法院,包括原審、上訴庭及終審法院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原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