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德權指公務員是國家公務人員 民主派:如同僭建《基本法》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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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昨天(7日)在民建聯圓桌會議上指出,公務員在「一國兩制」下,同時是特區政府和國家的公務人員,在執行職務需考慮其兩重身份,多個公務員團體均稱未聽過有關說法。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質疑,聶德權的言論等於重新演繹《基本法》及《公務員守則》,令全港十八萬公務員受壓,變為「內地幹部」。
林卓廷指出,《基本法》及《守則》沒有提及公務員是「國家的公務人員」,聶德權今天進一步表明公務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公務人員,只有一種身份,認為聶德權明顯「只談一國,不提兩制」。
林卓廷質疑,若特區公務員屬國家公務人員,是否要遵守內地公務員法規,包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當中不同章節及條文均強調國家公務員要支持中國共產黨、擁護不同領導人的思想及理論,以至社會主義制度。
公民黨譚文豪亦批評說法扭曲及僭建《基本法》,強調根據《基本法》第99條,公務員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條文完全沒有提及過香港公務員屬「國家公務人員的一員」。
譚文豪認為,聶德權說法等於將「政治中立」的原則徹底拋諸腦後,又指公務員事務局早前研究公務員要宣誓擁護《基本法》,其目的是要政治審查公務員,將政見不合的公務員「DQ」。
行政會議成員、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張國鈞表示,公務員的僱主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務員的角色已從僱主身份顯而易見,他非常同意聶德權昨天在圓桌會議所講的說話,認為公務員需更明白這個身份,形容公務員作為「國家公務人員」的身份「過往講得比較少」,聶德權只是把公務員的應有責任向社會說清楚,對公務員而言也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