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警宿舍女子涉販毒控方撤控 鄭若驊:一般因有新證據或證據不足
撰文:翟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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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於已婚警員宿舍的少女涉收取一個從法國送抵、內藏近3公斤「K仔」的包裹,被控一項危險藥物販運罪,律政司早前裁判官表明很大機會被定罪的情況下,仍然主動提出撤控,引起外界質疑。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今早(6日)出席電台節目後見傳媒,拒絕評論有關案件,但強調檢控會審視相關證據,作出客觀的評核。
鄭若驊解釋,一般而言撤控的原因包括有新證據出現,或是案件以holding charge交到律政司(即先以某項控罪檢控,以便警方有更多時間作調查),其後發現證據不足亦會撤控。
案中被告居於青衣已婚警員宿舍,被控去年12月12日在沙田顯徑郵政局外非法販運危險藥物,毒品估計市值200萬元。代表控方的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陳淑文指,撤銷控罪屬專業決定,現時難以提出證據令人信服被告知悉包裹內的物品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