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三讀|建制派報警 指朱凱廸陳志全許智峯涉違《特權法》
撰文:彭焯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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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今午(4日)三讀通過《國歌條例草案》,但在會議期間,議會陣線朱凱廸、陳志全及民主黨許智峯先後在會議廳及會議室1投擲有濃烈臭味的物品,企圖阻止審議國歌法。
數名建制派議員包括何君堯、經民聯梁美芬、民建聯周浩鼎及葛珮帆、工聯會陸頌雄在會後到灣仔警察總部報案,舉報朱凱廸、陳志全及許智峯三人。何君堯表示,今次事件涉嫌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 》第17c 條,即「在立法會或任何委員會舉行會議時,引起或參加任何擾亂,致令立法會或該委員會的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屬於刑事罪行,他促請警方盡快拘捕涉案人士。
周浩鼎表示,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今日採取特殊方式主持會議,是因為民主派議員剝奪了議員就國歌法三讀發言的時間,他支持梁君彥的做法。
梁美芬說,已兩次去信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要求保障立法會保安的人身安全,避免被起底,以及加強保安對議員携帶入會議室物品的巡查能力。她又批評,有關議員的行為嚴重破壞了議會的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