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林鄭批美國對國家安全雙重標準 制裁香港損人不利己
全國人大上周通過訂立「港區國安法」,引起國際社會關注,美國總統特朗普批評中國將「一國兩制」變為「一國一制」,將對香港實施一系列行動,包括可能取消特殊待遇。
特首林鄭月娥今日(2日)見記者期間,主動談及相關議題。她指出,外國部分政府官員和政客對香港事務的指控是失實的,批評美國對香港實施制裁是損人不利己,而且雙重標準,因為美國對於近日的反警暴騷亂也很強硬處理。
指香港進入「rule of fear」年代
林鄭月娥指,5月28日全國人大表決通過立港區國安法的決定,授權人大常委會制訂法例,她即日已發聲明歡迎決定,指特區政府會全力配合,翌日也發出公開信。由於立法工作是「兩步走」,人大通過決定授權人大常委會是第一步,現時未有法律條文,理解市民有一定關注。
她批評過去幾日外國政府、政客有很多失實言論、無理指控,政府官員已多次發出新聞公布、社交網帖文、受訪,以正視聽,她今日要表達的有三點:
一、國家安全是每個國家主權體現、治權的基礎,對於限制危害國安行為的法律,香港現時不是完全沒有,但明顯非常不足;
二、中國國內也有國家安全法,照理這應適用全國,但「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下,透過《基本法》23條授權特區自行立法,但香港受限種種原因至今未能落實,相比澳門於2009年已就國安立法。加上,今日立法會面對的亂局有目共睹,而且23條立法在香港長期被「妖魔化、污名化」,於可見一段期間內也很難通過本地立法。23條自行立法是基於中央對特區的信任,所以授權給香港做,但經過23年,香港都做不到;
三、危害國安風險在香港正不斷上升,過去一年發生什麼事大家很清楚,包括「港獨」行為、外國干預、推翻政權活動。市民活在惶恐中,現在已不是「rule of law」,而是「rule of fear」,包括怕被私了、起底等,中央關心所有市民,沒有可能視而不見、漠不關心。
中央受壓力仍願意擔當
林鄭指,香港在上述情況下,可能成為全國安全的缺口,影響14億人民,因此很多人都同意中央行使憲法權力。她認為,中央在此事上也承受很多壓力,例如外國藉事件對國家的批評,但中央都願意體現擔當,正如她較早前引述已故中共領導人鄧小平所言,總有一些事件沒有中央出頭難以解決。
她批評,部分外國政府的高調反應,展現的是雙重標準,自己國家安全就很重視,對香港的情況卻戴有色眼鏡去看。林鄭明言,指的就是美國近日的反警暴騷亂,當地政府處理手法也很強硬。
對於外國制裁等行動,林鄭認為是損人不利己,首先香港是美國賺貿易順差的最大經濟體,過去十多年都是;香港單方面提供美國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待遇;香港為1,300家在港的美國公司,提供與CEPA(內地與港澳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同等的進入內地市場優惠政策;美國的投資和金融公司、基金,佔本港證券市場交易量約5分之1。
林鄭呼籲,其他政府處理與香港雙邊關係時,應互相尊重,尤其全球經濟疲弱不堪之際,再做這些行為,各地經濟、市民生活只會雪上加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