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人大會議通過「港版國安法」 2878票贊成、1票反對

撰文:鄭榕笛 陳嘉洛 曾藹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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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會議今日(28日)下午3時舉行閉幕,以2878票贊成、1票反對及6票棄權,表決通過《全國人大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授權人大常委會制定具體法律及執行機制。
據悉,草案內容有部分修訂,包括在條文「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後,加上「和活動」三字,令涵蓋範圍更加廣泛。另外對行政長官的要求,亦由原稿的「開展國家安全推廣教育」,改為「開展國家安全教育」。
全國人大委員長栗戰書表示,全國人大通過「港區國安法」決定草案,是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制的重大舉措,符合憲法及香港《基本法》,符合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根本利益。他指,將依法制定相關國安法規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維護香港長治久安及繁榮穩定,確保「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

人大會議表決通過「港版國安法」。(羅君豪攝)

「港版國安法」決定草案針對四項行為,分別是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的活動。

今日表決通過草案後,人大常委會將開始具體立法工作,包括釐定執法部門、罰則等細節。按照慣例,人大常委會每兩個月舉行會議一次,因此預計最快8月、甚至是6月可通過法例,並在本港直接宣布實施。

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港版國安法」草案。(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