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二讀‧拆局|攻防戰首日緣何未見武鬥?泛民三招圖阻二讀 

撰文:吳倬安 李耀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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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今日(27日)在警方嚴陣佈防下召開會議,下午約三時恢復《國歌條例草案》二讀,一場議會攻防戰展開。民主派一開始便採取攻勢,在法案恢復二讀辯論前,接連根據《議事規則》16(2)條動議休會待續,由於當時國歌法二讀尚未正式進入程序,加上一般情況下每個議員均可提出休會待續,且無須事先作出預告,民主派此招本可發揮「拉布」作用,惟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出硬招,在泛民第三度提出休會待續後,宣布不再處理,且馬上正式進入恢復二讀程序。

公民黨陳淑莊即按16(2)條動議休會待續,要求立法會就全國人大審議「港版國安法」草案辯論。(梁鵬威攝)

休會待續、緊急質詢、點算人數 「拉布」三招齊出

立法會會議早上十一時開始會議,至下午一時完成六項口頭質詢,預備進入《國歌條例草案》恢復二讀程序。公民黨陳淑莊率先啟動「拉布」,按《議事規則》第16(2)條動議休會待續,要求立法會就全國人大審議「港版國安法」草案辯論。陳淑莊解釋,「港版國安法」令香港乃至國際憂慮甚或恐慌,氣氛有如80年代香港面臨前途談判,觸發嚴重信心危機,是「一國兩制」最大的轉捩點。她又指,草案針對的罪行均是《基本法》第23條列明,屬本港自行立法範圍,應休會待續討論人大做法有否僭越高度自治,又質疑國安機關按何規定可來港設立機構。

面對民主派的拉布攻勢,梁君彥最初不得不按議事規則來做,暫停會議半小時考慮陳淑莊提出的動議。梁君彥稱經研究後,明白陳淑莊所提的內容備受公眾關注,但認為陳淑莊動議的措辭並不中性,且由於牽涉到國家層面,由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即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及後由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才再徵詢特區政府的意見,故認為動議並無迫切性,裁定議案不符合《議事規則》第16(2)條,即提出緊急質詢的規定。

此時法律界議員、公民黨郭榮鏗接力提出緊急質詢,就有行政會議成員及傳媒報道指出,國安法將規定外籍法官不能審議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認為做法對香港的司法制度及司法獨立構成重大影響,要求大會就此討論。梁君彥暫停會議十分鐘後指,郭榮鏗提交的議案並不迫切,認為議員尚有很多機會在不同渠道跟進有關議題,拒批郭提出的緊急質詢。

民主派免「武鬥」被逐 今日僅以「文攻」拉布

其後人民力量陳志全再接力根據《議事規則》第16(2)條動議緊急質詢,要求討論5月27至28日期間,警方在金鐘一帶部署對市民造成的影響。梁君彥立即表示,認為不符合規定,拒批緊急質詢。梁君彥強調,自己按《基本法》72(1)條賦予的權力主持會議,有責任保障會議有秩序、有效率地進行,已預留30小時討論國家條例草案,並表明不會再處理任何緊急質詢的議案。

陳志全及後以另一招數「拉布」,要求點算法定人數。民主黨尹兆堅在座位高呼,指不滿市民的性命財產受今日警方的部署威脅,被梁君彥作出警告,會議隨後正式進入恢復《國歌法》二讀程序。

以《議事規則》16(2)條提出休會待續屬泛民「拉布」的慣常招數,議員提出休會待續後,立法會主席普遍會暫停會議處理動議;在陳淑莊和郭榮鏗提出休會待續時,會議仍未正式恢復二讀,30小時辯論時數仍未開始計時倒數,故休會待續屬民主派其中一大殺著。

外界關注民主派今日上午會發動「衝主席枱」等激烈肢體抗爭,以逼使會議無法正常進行,但最終未有發生。有分析指,根據已修訂的議事規則,倘民主派議員今日上午被逐,下午餘下的會議,以及明天續會的十小時會議,均不能再度進入議事堂出席會議,這或反令建制派主導了會議,並令民主派的反對聲音「缺席」,故此民主派寧願選擇「文攻」,以其他方式拉布,而這成了泛民今天行動的「緊箍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