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批不智及不尊重港人 民主派:一國一制正式落實

撰文: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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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發言人張業遂晚上(21日)在人大記者會表示,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有9項議程,第5項為審議「港版國安法」草案。據了解,「港版國安法」主要針對四類行為,包括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恐怖活動,以及外部勢力干預。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陳淑莊表示,中央決定繞過立法,在沒諮詢下為香港訂造「港版國安法」,是將「聖旨強加在香港人頭上」,做法不智亦沒尊重港人,「一國一制正式落實」。她又指,中央和政府沒有汲取修訂《逃犯條例》的教訓,更將回歸後最具爭議議題立法,「是向國際社會展示將《基本法》、高度自治、一國兩制視為無物」。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陳淑莊表示,中央決定繞過立法,在沒諮詢下為香港訂造「港版國安法」,做法不智亦沒尊重港人。(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陳淑莊表示,從近日兩辦發聲、DSE中史科試題被DQ、《國歌法》在立法會二讀等,反映出中央對香港的宗教自由、學術自由、新聞自由等於中央眼中都是「眼中釘」需剷除。陳淑莊續稱,香港人或許感憤慨,但不可以放棄,又指九月舉行的立法會選舉,應該要充分顯示如何捍衛核心價值。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表示,「港版國安」訂立後,中央定義誰人涉顏色革命即可逮捕,他批評將香港原本的自由空間扼殺,以人治和法律打壓,又指「中央打開攬抄香序幕」,強調港人即使面對困局仍要堅持。

民主派發聲明籲港人剛毅沉着應對

民主派其後再發聲明,呼籲香港人剛毅沉着應對,聲明指出全國人大繞過立法會訂立「港區國安法」,透過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直接在港實施,變相為23條立法,公然僭越《基本法》訂明屬於香港的立法權,更是「無視23年來,每一次港人走上街頭所表達對自由瀕危的恐懼。」

聲明又指,全國人大私自訂立《港版國安法》,是「明目張膽撕毀港人與中共就回歸所立之契約」,呼籲建制派立法會議員,或在北京的港區人大,「懸崖勒馬,切勿斷送香港前途,背上賣港罵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