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懲教涉虐打政治犯 黃之鋒、邵家臻促成立「監懲會」

撰文:陳綽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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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去年開始的反修例運動中,至今共有超過7000多人被捕,其中,未滿21歲、曾被還柙至壁屋懲教所的男囚犯有34人,當中14人仍在還柙。
香港眾志黃之鋒、立法會議員邵家臻表示,早前收到在囚人士在壁屋監獄被虐打的求助,今日(5日)聯同曾在懲教所內被暴力對待人士召開記者會,公開被獄內情況,有曾經被還柙的人表示,被懲教人員拉至閉路電視無法拍攝的位置,暴力對待及辱罵,造成身心靈傷害。邵家臻認為,現時的機制無法有效監察懲教署的職員,要求成立「監懲會」,獨立監察懲教人員。

有曾經被還押的人表示,被懲教人員拉至閉路電視無法拍攝的位置,暴力對待及辱罵,造成身心靈的傷害。(鄭子峰攝)

稱在囚政治犯作「暴動仔」 反修例運動相關歌曲、書本成禁忌

黃之鋒表示,有曾經被囚禁至壁屋懲教所的人士透露,差不多每個星期都被虐打,部分更在一週之內被連續虐打3至5次,懲教署職員曾以掌摑、批踭、使用條狀武器擊打手腳,更要求在囚人士被擊打時逐次回應「Thank you sir 1…Thank you sir 2」,邵家臻指,曾在探訪在囚人士時聽到,不同院所都稱在囚政治犯作「暴動仔」,將因為政治罪名被捕的人分類,形容「好似將政治犯分成其中一類黑社會一樣」,又透露,懲教所內所有與反修例運動相關的書本、歌曲都成禁忌,如被發現會被罰或被拉至閉路電視無法拍攝的位置虐打。

曾經被關進壁屋懲教所的Tom透過視像會議出席記者會,指出懲教人員向來針對政治犯,舉例指今年2月7日晚上,他與其他政治犯在壁屋懲教所的1倉3樓4廊唱《願榮光歸香港》,被一級懲教助理得悉後高聲呼喝,「所有暴動仔同我踎出來!」,以蹲坐形式步行至閉路電視未能拍攝的地方辱罵及掌摑政治犯,更要求部分人自行掌摑自己,並威脅指「我知道你們屋企地址,唔好將這件事說出去」。

黃之針指,3年前被囚禁時亦有聽過其他在囚人士唱流行歌,是一件很平常的事,當時的懲教人員亦沒有理會,這次事件反映出懲教署職員是針對政治犯,與其他在囚人士存有差別待遇。

邵家臻指,曾在探訪在囚人士時聽到,不同院所都稱在囚政治犯作「暴動仔」,將因為政治罪名被捕的人分類。(鄭子峰攝)

黃之鋒:懲教人員行為屬酷刑 

邵家臻認為,現時的機制無法有效監察懲教署的職員,在報道發出後懲教署處長胡英明必然會指,如有證據證明事件屬實,可到向懲教署進行投訴,但過去多年來,只有極少投訴成立,因為懲教署處理投訴是「自己人查自己人」,因此要求成立類似於監警會的「監察懲教署職員委員會」,管制及監察懲教人員,以減少同類事件,同時強調要大力懲罰濫權的職員,並向公眾交代事件。

黃之鋒指,懲教濫用私刑對待手足,已符合《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當中對「酷刑」的定義,即故意造成嚴重的痛苦或折磨;出於特定目的,例如獲取信息,作為懲罰或恐嚇或出於任何理由基於歧視;此種痛苦是由公職人員或其他行使公權力人所施加,或是在公權力所默許下發生,而且懲教署內被職員虐打並非單一事件,署方的不作為是存心包庇。黃之鋒指遭遇懲教私刑的人只是還押候審,未被法庭宣判有罪,根據《普通法》無罪假定的原則,被還押的人仍屬無罪之身,懲教人員根本無權施行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