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拘3人涉刑事恐嚇TVB 梁振英狙擊蘋果有否違法?大律師咁講
昨日警方拘捕3人,涉嫌在網上發表針對電視廣播(TVB)及《東方日報》的恐嚇言論,可能涉及串謀刑事恐嚇、煽惑他人進行刑事毀壞,以及有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
警方在聲明中表示,有人在網上煽惑他人傷害兩間傳媒機構的記者,又在未經授權下取用廣告商資料,以威嚇手段向廣告商施壓,脅迫他們停止在兩間機構刊登廣告,並譴責所有形式的恐嚇行為,指有關行為嚴重影響商業行動自由及妨礙新聞自由。
消息傳出之後,網上響起質疑之聲,指為甚麼警方不以刑事恐嚇拘捕長期狙擊《蘋果日報》廣告商的前行政長官、現任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香港01》訪問了大律師潘展平,整件事的關鍵在於對「恐嚇」的詮釋。
去年3月開始狙擊《蘋果日報》 源於李怡一篇文章
梁振英在2019年3月開始狙擊《蘋果日報》的廣告商,主要針對全版廣告,最近更擴展至《蘋果動新聞》廣告。最近的帖文展示了落廣告的商戶及刊登日期,而在狙擊初期,有關內容更長更多。
事緣2019年3月20日,《蘋果日報》專欄作家李怡在以《報應》為題寫剛過世的港區人大代表王敏剛,梁認為文章是污衊,要為死者討回公道。
梁振英當時的「戰書」寫道:「甚麼廣告商在養蘋果養李怡?今天登全版廣告的有兩個:一是《日本人字牌救心》/《Kawai 日本肝油丸》,二是《日本地龍力高活性紅蚯蚓酵素》。大家要買這些產品供養李怡嗎?」
梁振英2019年首次針對《蘋果日報》廣告商文章↓
翌日即2019年3月21日,梁振英繼續在facebook狙擊,再次寫道:「李怡卑鄙下流缺德,他是《蘋果日報》養的,《蘋果日報》是廣告商養的,廣告商是顧客養的」,然後以照片形式列出在《蘋果日報》刊登全版廣告的商戶。
記協曾發聲明 指梁言行備受關注做法不可取
記協在2019年3月就發出聲明,指「梁振英作為香港的前行政長官、現任全國政協副主席,他的一言一行一直都備受關注,對社會產生影響。他公開向廣告商施壓的做法並不可取,不僅令人感到他試圖影響商業決定,同時亦樹立壞榜樣,對廣告商造成不必要的困擾。」
大律師:個人喜好叫人不幫襯 不代表非法
對於坊間有質疑,為何警方未以涉嫌刑事恐嚇罪拘捕梁振英,大律師潘展平指出,關鍵在於有沒有做非法行為。潘展平表示,《刑事罪行條例》之下的恐嚇條文是指,恐嚇對一些人做一些不利的事,如果因個人喜好、政見、口味等叫人不幫襯某企業,不代表違法。
潘舉例,網上有很多人因個人口味而表示不幫襯某間食肆,甚至叫人不要幫襯,是表達個人意願,這都不涉恐嚇行為。要達到刑事上的恐嚇行為,關鍵在於是否有威脅以非法手段令人受傷或導致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