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敏健專訪】政治延燒 大律師罵示威者收1.4萬投訴 破盡紀錄
社會嚴重分裂下,香港電台因時政節目而收到大量涉政見的集體投訴,平等機會委員會所收到的投訴訊息亦不遑多讓,近期針對一名大律師在網上批評示威者的單一個案,便收到了1.4萬個投訴訊息。平機會主席朱敏健接受《香港01》專訪時形容,近期格式化投訴的數字前所未有之多,「即使最簡單的一句回覆,因為要逐一入地址,差不多要成一個月時間。」平機會因而決定,放棄過去堅持一對一回覆的服務慣例。對於多次解說涉歧視事件的言論不討好,朱敏健指平機會有責任就歧視法例解釋,即使事後被批評,仍是責無旁貸。
特首林鄭月娥在1月初多次拒絕封關,理由是不符世衞「不應該採取會助長歧視的行動」的指引。朱敏健指,其實港府的政府行為本身不受《種族歧視條例》所限制,加上《殘疾歧視條例》列明,只要有合理的防疫理由,即使干犯反歧視法例,亦有豁免。他估計,港府當時的決定,是嘗試平衡防疫與歧視之間的考慮。
範本化電郵投訴去年起冒現
平機會向來逐一回應接獲的投訴查詢,但由去年的社會事件開始,範本化的電郵投訴方式應運而生,面對海量的大規模投訴,朱敏健指平機會難以堅持作個別回應,改在網上發聲明一次過回應。朱敏健透露,大規模範本式投訴的源起,是反修例事件期間,有指一名女示威者被捕後遭拖行至衣衫不整。當時面對數百個投訴,平機會仍盡量逐一回覆,但因為是涉及警方施行性暴力的嚴重指控,平機會不能只透過片段性的文字描述作判斷,故回覆的宗旨,是邀請當事人親身到平機會投訴,否則平機會無法直接追查。
社會事件升溫 第3者投訴成為主流
隨着社會事件升溫,朱敏健發現由第3者發起投訴開始成為主流,例如酒店、食肆拒絕服務某些客人、居民身份、外來人士等投訴,都沒有當事人,令平機會很難處理,只可發聲明回應,從法律上解釋案件會否有機會觸犯《反歧視法例》,以及某些行為不應被認同。
就爭議發言被批評 解釋條例法理為應有之義
作為平機會的代表,朱敏健就眾多不同牽涉歧視的社會事件積極發聲,但亦換來不少批評,連發表有關聲明的署名職員都被點名指摘。例如,平機會曾解釋,就警員感染肺炎而幸災樂禍的言語並無違例,就被人質疑變相鼓勵相關行為:「我們理解民眾情緒,但無論如何,法律就是法律,法律條文現今局限如此的話,我們只可讓公眾認清此局限。未來情況如果持續,成為趨勢時,是否意味法律要重新檢視,可否有修改空間,這可以研究,我們持開放態度。」他認為,向市民解釋反歧視法例可涵蓋之處,屬應有之義,即使平機會在出了聲明後受到責難,仍是責無旁貸。
光榮冰室拒絕招待說普通話顧客事件一度鬧得滿城風雨,有關疫症的歧視投訴已由上月中的600宗,攀升至最近1,600多宗。朱敏健亦曾因光榮冰室事件與公務員事務局前局長王永平隔空筆戰,就行為會否構成歧視、是否合理,吵得面紅耳熱。朱敏健解釋,相關法律條文清晰,身患疫症,甚至被認為有疫症下所受的歧視,同樣涵蓋在《殘疾歧視條例》之內,但只要行為屬合理防疫,都有豁免。最終,食肆歧視事件,在無被歧視者投案的情況下,平機會難以跟進,只能勸籲食肆改字眼,寫清楚不接納去過某些地區的人士等。
合理防疫縱涉歧視亦有豁免 政府若封關享免死金牌
年初疫情主要在內地爆發時,特首林鄭月娥在記者會上,被問到政府是否不考慮進一步封關。她當時指,全面封關或針對某類人士封關,不符世衞「不應該採取會助長歧視的行動」的指引,反問處理公共衞生問題時,為何會用居住地來劃分,甚或用戶籍來劃分。
朱敏健解釋,相信林鄭主要是希望跟隨世衞的原則性指引,而本港的《種族歧視條例》本身並不涵蓋所有政府行為,因為立法時考慮到政府在執法、出入境管制時會牽涉不同種族,如立法時一刀切涵蓋所有行為,將難以執行,因此政府在此條例有「免死金牌」。
再者,上述提到《殘疾歧視條例》對合理的防疫措施本身有保障。《條例》第61條訂明,當某人的殘疾屬任何傳染病,而有關歧視性作為,是為保護公眾健康屬合理地需要時,即使另一人歧視該殘疾的人,條例並不適用。
朱敏健估計,政府當時或者認為,一旦封關太徹底,在當時的疫情下或構成歧視,故只對內地採取有限度入境限制措施,嘗試平衡防疫與歧視。「防疫措施其實是平衡的,balancing exercise,整個行動都應該平衡風險,如何有效抗疫,亦如何保障居民應有的權利,當然亦要考慮如何避免觸犯歧視條例,這都是應該的。雖則《條例》內有適當的豁免條款,但政府亦必須明白,如果民間情緒覺得過了火位,亦必須要解決的。」
後來,韓國大邱市一度短時間內大規模爆發疫情,港府改為快速宣布對南韓封關。朱敏健指,當時亦有聲音質疑港府是否歧視,但他分析,由於港府是針對自韓國入境的人士,而非不准韓國人入境,定義上亦不符種族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