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社民連、工黨明遊行抗議林鄭加薪 警發信:或違禁聚令

撰文:吳倬安
出版:更新:

社民連和工黨明日(8日)發起遊行,於匯豐總行集合遊行前往禮賓府,抗議特首林鄭月娥和問責團隊加薪,並要求政府立即設立「失業援助金」。社民連主席黃浩銘今天(7日)傍晚表示,收到警方勸籲信,指公眾聚集違反禁聚令,若罪成最高被判處2.5萬元罰款和監禁六個月。黃浩銘表示,他已強烈勸籲警方不要妨礙他們行使《基本法》二十七條所保障之憲制權利。

社民連、工黨明遊行抗議特首林鄭月娥和問責團隊加薪。(資料圖片)

警方在信中指出,政府已於今年3月28日刊憲,訂立《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草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規例》),禁止於公眾地方進行多於4人的群組聚集,為期十四天,若違反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第四級罰款 、即罰款2.5萬和監禁六個月。

警方續指,政府立法禁止群組聚集,是為了降低傳播病毒的風險,又指黃浩銘作為活動主辦者,須明白近來肺炎疫情嚴峻,市民應盡量減少社交接觸,以防止肺炎病毒傳播,又指公眾集會人多聚集是高危活動,不單止對參與者的生命與健康造成威脅,亦對其他市民的生命與健康構成風險,活動主辦者亦有可能需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包括刑事責任,因此警方強烈勸籲黃浩銘取消是次活動,以免觸犯《規例》

黃浩銘指,《基本法》第二十七條列明:「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組織和參加工會、罷工的權利和自由」,他已強烈勸諭不要妨礙他們行使所保障的憲制權利。

社民連和工黨批評政府抗疫防疫不力,問責官員應引咎下台,惟林鄭和問責團隊仍再度加薪,形容「實屬無恥之尤」,反映政府施政倒行逆施和完全離地,遂兩黨明天遊行至禮賓府,抗議以林鄭為首的高官加薪,並要求政府立即設立「失業援助金」,為受疫情影響而失業、開工不足、被迫放無薪假,或因強制檢疫而不獲支薪的僱員提供財政支援,以解他們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