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政府:商戶申領零售業資助計劃 無須更改商業登記
撰文: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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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持續,早前政府宣布成立「防疫抗疫基金」,並在基金下推出300億元「零售業資助計劃」,讓零售商戶領取津則。有關計劃推出後,不少商戶到稅務局申請商業登記或更改商業登記證所述的業務性質為「零售」,以申請資助。
政府發言人今(2日)表示,計劃並無要求申請零售商戶的商業登記證的業務性質必須註明為「零售」,故商戶無須為申請計劃而更改商業登記證的業務性質。政府強調,申請商戶必須於本年1月1日前已從事「主要及實質零售業務」,計劃會按照商戶提交的證明文件考慮其資格。
發言人指,政府在考慮申請商戶是否為主要及實質業務為零售的實體商店時,會因應申請商戶提交的所有證明文件,如店面近照、強積金供款結算書、租單、水電費帳單等,按個別個案的情形作全盤考慮,以決定是否符合計劃資格。
發言人又稱,如有關的商業登記資料曾於短期內更新,政府會聯絡申請人提交進一步資料及文件,有關申請的審批工作或會因而延長。政府提醒,如有任何人蓄意提交失實或誤導的資料以企圖獲取資助,將會轉交執法部門調查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