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禁美媒港工作 政府:一直為各國媒體及記者提供便利
撰文: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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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外交部昨(17日)凌晨宣布,因應美方打壓中方媒體駐美機構的行為,決定反制要求《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華盛頓郵報》3間美國傳媒機構在10日內交還記者證,不得在中國境內包括港澳從事記者工作。
政府發言人晚上表示,外交部的公告說明措施是中國媒體受美方不合理打壓而作出的反制措施,中國堅持對外開放的基本國策不會改變,「歡迎各國媒體和記者依法依規從事採訪報道工作,並將繼續提供便利和協助。」
發言人又指,香港享有新聞自由,港府一直對各國媒體和記者在港從事採訪工作提供便利,強調這政策符合《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方針。另就每宗入境香港個案而言,入境事務處會因應個案的情況,按香港法律及入境政策處理。
發言人稱,本港一向對專業人士來港就業實施務實開放政策,讓香港所需而又缺乏的特別技能、知識或經驗的人士來港工作,包括新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