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鄧炳強再投訴《頭條新聞》 誤導市民警查案不專業
警務處處鄧炳強早前去信廣播處長梁家榮,批評港台節目《頭條新聞》漠視警方的抗疫工作和努力,內容顛倒是非,港台機構傳訊及節目標準組總監伍曼儀當時回應指,《頭條新聞》一向以嬉笑怒罵手法,反映當下的社會情況。
鄧炳強昨天(3日)再去信廣播處長,批評《頭條新聞》節目從沒譴責或批評過有「暴徒」破壞商舖、縱火等暴行,亦從沒譴責或批評過支持「暴徒」的人。他又批評《頭條新聞》「驚方訊息」環節,質疑主持人王喜「嬉笑怒罵」演繹,只會令一般人認為警察調查不認真、不專業。
王喜在Facebook回應指,第一集「驚方訊息」得到一頁紙投訴信,第二集就有兩頁紙投訴信,「驚方訊息有六集,咁總共會有幾多頁紙投訴信呢?」《香港01》正向伍曼儀查詢,暫未獲回覆。
稱尊重言論自由及編輯自主
鄧炳強在信中開首指,一向尊重言論自由及編輯自主,亦欣賞港台以輕鬆手法帶出信息,讓普羅大眾能夠容易明白不同社會議題,但指港台作為公共廣播機構,製作節目時有責任搜集社會不同層面的資料,持平而客觀地反映社會現象,帶出市民的不同看法,「但我們所看到的《頭條新聞》節目,又是否如此呢?」
鄧炳強批評,自年六月反修例示威活動開始,《頭條新聞》節目從來沒有譴責或批評過有「暴徒」破壞商舖、四處堵路、縱火、嚴重傷人等暴行,亦從來沒有譴責或批評過支持「暴徒」的人。鄧炳強指,社會上有很多人對「暴徒」的暴行非常反感,亦有很多聲音支持警隊「執法止暴」,質疑《頭條新聞》節目卻從來沒有提過這方面的看法。
質疑「嬉笑怒罵」非基於事實
鄧炳強又指,「嬉笑怒罵」只是表達的手法,認為節目內容必須建基於事實,「作為一個公共廣播機構,相信貴台製作的節目應該反映事實,讓普羅大眾明白社會正在發生的事情,而非誤導觀眾」。
鄧炳強以《頭條新聞》「驚方信息」環節為例,指主持人以「嬉笑怒罵」形式指警察不再巡邏,又囤積抗疫物資,鄧澄清警察並沒有取消巡邏,亦沒有囤積抗疫物資,警隊只是按工作需要向政府物流服務署申領防疫保護裝備,並嚴謹跟從內部指引分發予前線人員使用。
上周五播出的另一集《頭條新聞》「驚方信息」環節,主持人王喜描述11宗發生於去年六月中至本年一月底,被列為沒有可疑的有人死亡案件,鄧炳強指,該11宗案件全是警方按照所需程序完成調查後,才界定為沒有可疑,「但主持人的『嬉笑怒罵』演繹,只會令一般人認為警察調查不認真、工作不專業。再者,這類案件時有發生,『驚方信息』為何只選擇由去年六月中至最近發生的這類案件作『嬉笑怒罵』的描述?」
鄧批評《頭條新聞》「驚方信息」環節,令觀眾對警隊產生錯誤看法,誤解警隊,指若大眾因此對警隊失去信心,不法之徒便有機可乘,香港的治安便難以維持,這絕對涉及重大的公眾利益。信中最後指,今次致函旨在就上月14日及28日播出的《頭條新聞》作投訴,同時會去信通訊事務管理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