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集會】劉頴匡對駁回上訴不驚訝 警指稱有激進人士騎劫集會
反修例風波持續,再有人於本周六(11月2日)發起在維園舉行集會,主題為「求援國際,堅守自治」。集會申請人劉頴匡昨晚(30日)指,警方以集會地點附近有「高危建築物」,可能成為攻擊目標,並首次援引當日有其他人士申請於其他地區集會為由,發出禁止集會通知書,集會籌委決定提出上訴。
有關聆訊將於今午(31日)2時半於西營盤社區綜合大樓舉行,上訴委員會最終決定駁回其上訴。
中區助理指揮官歡迎維持原判
進行添馬公園集會聆訊前,劉頴匡質疑第二項上訴由同一上訴委員會進行聆訊會影響上訴過程的公平及公正性,劉指根據《公安條例》第44條,每一項上訴會成立一個上訴委員會,認為今次的第二項上訴,應另組上訴委員會負責聆訊。
劉頴匡徵詢法律意見後表示,該委員會可繼續進行聆訊,惟會保留一切法律跟進的權利,惟上訴委員會主席彭鍵基及後稱需要時間與委員商討。彭鍵基其後指,經商討後決定不再繼續處理上訴,建議劉頴匡可聯絡安排上訴委員會秘書再約聆訊時間。
中區助理指揮官廖珈奇表示,歡迎上訴委員會就維園集會維持原判的裁定,又指若市民當日參與維園的公眾活動,有可能干犯非法集結等罪行,又呼籲市民一定要與暴力示威者劃清界線,保護自身安全。
【16:35】上訴委員會主席彭鍵基表示,由於該集會會對公眾人士的安全構成嚴重威脅,故有關上訴被駁回。劉頴匡會後表示,相信結果不會令大家震驚,他稱委員會一向維持警方原有裁定而不作詳細解釋,認為委員會只粗疏地一句否決是不公平。
劉頴匡稱,周六會有90名民主派區選候選人舉行選舉聚會,稍後會公布有關消息。他又指,仍有其他團隊當日會在金鐘添馬公園舉辦集會,惟同樣遭警方批出反對集會通知,稍後會進行上訴委員會的聆訊,但他對結果不抱寄望。
【15:50】劉㯋匡其後回應警方並提岀數項建議。(一) 決定將集會時間改由上午十一時至晚上七時,他相信提早結束集會可避免夜間衝突。(二) 會邀請更多組織和嘉賓岀席集會,其中有90名民主派區選候選人參加集會,相信他們能幫忙維持秩序。同時亦已聯絡社聯和大專學界代表,希望他們協助維持集會。(三) 會邀請超過100名有經驗的糾察維持秩序。至於警方稱網上有人提岀當日加入「反公安惡法,捍衛示威自由」的主題,劉㯋匡稱已聯絡相關人士取消有關主題的呼籲,對方亦巳答應。
【15:45】辯方東區副指官邱倩雯稱,因留意到有情報指激進人士騎劫公眾活動,認為上訴人沒有足夠能力維持秩序,加上近日岀現暴力升溫的情況,故批岀反對集會的通知。她又指,留意到該集會除主辦方指國際為題外,網上有人加入「反公安惡法,捍衛示威自由」的題目,更聲稱會有激進的暴力行動。
邱倩雯又指,上訴方以警方曾否施放催淚彈為標準並不適合,因上訴人舉辦的八次活動中,五次均有人因藏有攻擊性武器等罪行被拘捕。她亦提岀維園入夜未有照明系統,若入黑後仍有一萬人聚集會有危險。基於網上有人照號召進行激進活動,同時對100名糾察能否維持秩序和安全存疑,故希望委員會能維持原有決定。
【15:40】劉穎匡再指,由六月至今只有四個以國際為題的公眾遊行和集會,全部都是和平進行,警方都沒發催淚彈驅散。他強調這次集會以國際為題,若令國際看到當日有暴力衝突與原意會背道而馳,強調有信心使當日集會可和平地進行,希望委員會會接納他們的上訴。
【15:35】上訴人劉穎匡表示,現時香港局勢複雜,故希望舉辦一個和平集會。他提及選擇集會因較遊行容易維持秩序,而選擇維園因該處是過往和平集會的地點,較少發生衝突。劉穎匡強調,曾與警方就集會安排會面,惟警方僅向他查詢人流過多及如何辨識糾察的問題,未有提岀任何的建議和要求。
劉穎匡亦引用過去曾舉辦八次的公眾集會和遊行活動,其中六次警方全日未有施放催淚彈驅散群眾,只有兩次曾使用。他指在8月14日的遊行後曾與團隊檢討,決定不會再在九龍區辦遊行,不會選星期日辦公眾活動,而其後舉行的集會警方沒有施放催淚彈。
【14:30】集會申請人劉頴匡在上訴委員會進行前表示,已有約90名民主派區議會候選人正研究根據《選舉條例》,於周六(11月2日)下午3時在維園舉行選舉聚會,惟詳細情況要待委員會結果再商討。
劉頴匡強烈譴責警方進一步收窄市民的集會自由。
除了禁止維園集會之外,警方同時禁止當天於添馬公園舉行的公眾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