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立法會才是唯一合憲立法機構 泛民稱提覆核出師有名
24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就政府突然訂立《禁蒙面法》提出司法覆核,並在今日傍晚(5日)召開記者會解釋因由,其中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批評,政府引用緊急法,繞過立法會制定《禁蒙面法》,且特首更有權決定何時訂立或取消。然而根據《基本法》,立法會才是唯一合法合憲的立法機構,認為特首此舉屬違憲,他們作為立法會議員,是有憲制責任,提出今次訴訟。
政府昨日宣佈引用「緊急法」制定《禁止蒙面規例》,民主派會議召集人陳淑莊認為,兩條法例均違反《基本法》,並且剝削及限制市民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保護下合理的人權和自由,做法完全不能接受。
立法會才是唯一合憲合法的立法機關
郭榮鏗則批評,制定《禁蒙面法》的過程完全繞過立法會,無視三權分立,指出立法會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內唯一合憲合法的立法機關,任何法例及附屬法例,均應經立法會審議及通過,才能正式生效。他說,是次入稟是以議員的憲制身份作控訴,立法會議員具有憲制責任,要求政府立法不能繞過立法會,而這亦是與岑敖暉和郭卓堅的申請,最大分別之處。
緊急法賦予權力有如凌駕《基本法》
郭榮鏗稱,他很難預計法庭如何裁決和勝算,因先前從未試過根據「緊急法」立法的情況,這個權力有如不受《基本法》憲制框架限制,而是凌駕於《基本法》之上。
他又說,民主派昨晚曾去信特首及立法會主席,要求馬上撤回《禁蒙面法》,但到現時為止沒有任何回覆,又斥責整個《禁蒙面法》的過程,反映林鄭根本沒有反省過去的錯誤。
擔心會以緊急法訂立更多其他法例
對於特首林鄭月娥今午發表電視講話,希望大眾與暴力割席,陳淑莊批評,林鄭是有心挑釁和刺激市民,藉此鋪路通過「緊急法」去訂立其他法例,加深剝奪香港市民在法律和人權上的保障自由,他呼籲市民要小心行事,不要跌入政府和中共的圈套。
陳又透露,他們於今日下午6時許,向法庭申請臨時禁制令,要求禁制《禁蒙面法》繼續生效,直至立法會可以開會審議為止,並就特首林鄭月娥會同行政會議運用《緊急法》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將於明早10時開庭處理有關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