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指六七暴動軍警並出需8個月平息 葉劉:今次要6個月

撰文: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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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逃犯條例》風波及警方被指濫權濫暴而觸發的示威衝突蔓延數月,令政局持續緊張。新民黨主席、行政會議成員兼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出席《商台》節目「政經星期六」時表示,估計事件平息需要更長時間。她又以上世紀60年代的六七暴動為例,「六七暴動要軍警並出,都8個月先平息到,相信今次香港需要3至6個月先得」。
她又表示,警察在事件中成為被針對的對象,部分示威者有仇恨警察的情緒,政府需要理順。

葉劉淑儀表示,反修例風波引發的警民衝突,或要3至6個月才能平息。(資料圖片/羅君豪攝)

葉劉:子彈射示威者臉因難控制

葉劉淑儀指,每個警察都想做「社區警察」,如英國的British Bobby一樣無需攜帶武器,無需面對警民衝突場面;她認為,仇恨並非解決問題的方法。

而被問及警察被指濫用武力,包括以橡膠子彈射擊示威者頭部時,葉劉淑儀就稱,「有人問點解子彈會射到塊面,但其實都控制唔到」。她又稱,催淚煙是「比較善良」的驅散方法,因「可以保持安全距離 ,唔使埋身肉搏咁危險」;「很多警方人員都話示威者把遮有刀,有警員都俾佢地拮嚫」。

她表示,政府要思考如何平復傷害;又稱,社會上不信任警察的市民,仍是少數人,如果沒警察維持治安,法治會崩潰。

↓↓↓ 9月8日 遊行示威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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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便用《緊急法》或遭司法挑戰

被問及港府會否動用《緊急法》時,葉劉就表示,使用《緊急法》必須「合比例」,符合相稱性原則 (Proportionality),她指,如政府胡亂使用,一定會受到司法挑戰。《緊急法》可凍結資產、查封傳媒,葉劉就認為,港府不會隨意使用,認為有人擔憂,只是過度誇張,出於很多誤會。

對於有人擔心動用《緊急法》會打擊商界信心,她就指,「每個星期都暴動,都會打擊人哋對香港嘅信心」。

早前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正研究《蒙面法》,禁止示威者「蒙面 」,葉劉就稱,不是說任何蒙面都不允許,「要睇你蒙面做啲咩」。她解釋,香港作為普通法地區,立法要「合乎比例」,如果有人蒙面,但並非為了進行違法活動,「蒙面冇問題」。

她又舉例稱,許多法例,例如要求市民隨身攜帶身份證,就算違反,都不會被控告,「最多是警告」,而人事登記條例要求搬遷需登記新地址,很多人根本不知道,但也不會被控告。她指,很多條例存在,但不等於可以隨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