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回應撤831訴求 國新辦:何時啟動政改亦須遵831決定
國務院新聞辦今午(3日)召開第四次記者會講述當前香港的局勢。港澳辦新聞發言人楊光表示有反對派和一些激進份子提出了五項訴求,其終極目的是實施雙普選,他指反對派想要的普選制度是超出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選出一個可以代表他們立場、不對中央負責的行政長官,從而為他們奪取香港的最高管治權,「有這種想法的人是打錯算盤」。
他又說,要對示威者「撤回831決定」的訴求作出正本清源的說法,強調無論將來什麼時候啓動政改,香港的普選制度都必須符合基本法、符合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以及必須符合香港的政治地位。
楊光首先說,「必須毫不含糊地指出,兩個多月來,一些激進分子打著五大訴求的旗號,置全體港人的安寧生活和香港繁榮穩定的大局於不顧,肆無忌憚地實施暴力犯罪」,這不是在表達什麼訴求,而是赤裸裸的「政治恐嚇」、「政治要脅」,又指他們的行為已經與修例無關,他們的目的是要奪取香港的管治權,使「一國兩制」名存實亡。
然後他說:「為了正本清源,以正視聽,我願意著重地談談雙普選的問題。」楊光詳細解釋,香港的民主制度是在香港回歸祖國後真正建立和發展起來的,又指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全體議員由普選產生,這個目標是由中國政府在香港《基本法》中規定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後,中央政府支持香港按《基本法》,由全國人大常委穩步快速發展民主政治。
他之後詳細介紹2007年至2014年間普選制度發展背境,指出2007年全國人大常委會作決定,明確2017年香港行政長官可以實行由普選產生的辦法,在行政長官由普選產生後,立法會全體議員可以實行由普選產生的辦法,由此決定雙普選時間表。2014年8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又作出有關決定,對行政長官普選辦法的框架和核心要素作出規定,就是人們常說的831決定。
「反對派是阻撓香港民主發展的罪魁禍首」
陽光稱,831決定得到普遍香港市民的支持和認同,但在反對派議員的捆綁否決下,831決定所制定的普選法案沒有在立法會獲得三分之二的多數通過,香港由此失去在回歸第二十年實現行政長官普選的寶貴機遇,可以說阻撓香港民主發展罪魁禍首不別人,是反對派自己。
他續指,反對派要反對方案原因是因為根據831決定的普選制度不是他們想要的,他們想要的普選制度超出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選出一個可以代表他們立場、不對中央負責的行政長官,從而為他們奪取香港的最高管治權,「能做到這一點,他們就稱之為真普選; 做不到這一點,他們就污之為假普選。」
陽光嚴正指出,「有這種想法的人是打錯算盤,無論將來什麼時候啓動政改,香港的普選制度都必須符合基本法、符合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香港的普選制度必須始終堅持一定基本原則,必須符合香港的政治地位。」
普選制度必須符合香港政治地位
他引用三句基本法條文解釋何謂「香港的政治地位」,重申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 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
陽光強調,以上三句至關重要,清晰界定香港的政治地位。香港的政治制度必須服從和服務於香港的政治地位。他又指,行政長官依法對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這是行政長官最重要的職責使命」又指普選產生過程中的「提名」、「普選」、「任命」一個都不能少,每個環節都要發生,發輝其實際作用,「香港的普選只能這麼搞,沒有別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