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葉劉:引用緊急法要考慮風險 籲不糾纏追究任何人
有報道指,政府考慮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進行緊急立法。行政會議成員葉劉淑儀認為,引用這條法例有風險,亦要考慮實際效果。另外她又表示,政府要向前看,不應糾纏於追究或懲罰任何人。
立法禁蒙面但有更多人蒙面 如何處理?
葉劉淑儀接受港台《千禧年代》訪問時表示,政府如考慮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進行緊急立法是有風險。她表示政府一直知道有這項權力,但問題在於引用這條法例會出現甚麼效果。
她舉例指如果引用法例禁制蒙面,就要考慮實際效果會否令更多人蒙面,到時候又應該如何處理,因此政府應該考慮清楚實際效果。
結束後政府應深刻反省 特首應與群眾對話
至於逃犯條例爭議風波如此大,葉劉淑儀認為,待事件結束之後,政府要深刻反省,社會應該向前看,不要糾纏於追究或懲罰任何人。
她表示,特首林鄭月娥應該直接與群眾對話,向群眾解釋自己的想法,又指出政府現時有最大誠意,希望停止動亂。
認為無可能特赦被捕者 獨立調查亦不適當
至於市民提出的「五大訴求」,葉劉質疑政府能否做得到,又指出特赦被捕人士是沒有可能,因為會令刑事條例失去阻嚇作用,而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亦不適當和無成效。
湯家驊指外國常見 需通過司法覆核挑戰
另一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表示,《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觸及面非常廣闊,可以修訂、增加或刪改任何條文,但必須合理及能通過司法覆核挑戰,而外國常見使用緊急法立法的例子,是延長警察拘留期。
湯家驊表示,以他的理解,只有情況延續時才能使用這種方法,如果是2016年旺角騷亂的單一事件就不能使用。
至於立法範圍,他認為《緊急法》立法沒有戒嚴般嚴重,可以用來禁止某些地方集會,例如指明是禁止機場集會。
湯家驊又表示,以緊急法立法不會影響香港的國際形象,因為外國亦常用來處理特別情況。
葉國謙認為有必要引用《緊急法》立法
行政會員成員葉國謙則認為,反修例活動見不到有止息的苗頭,持續下去會嚴重影響香港安寧,認為特首及行政會議有必要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頒布合乎公眾利益的法令,盡快止暴制亂。
至於應否宵禁或限制通訊軟件,葉國謙表示不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