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引用緊急法? 林鄭:法治手段止暴制亂(附全文)

撰文:沙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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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曾提及,政府可考慮引用本地法律《緊急情況規例條例》進行緊急立法,法例規定在特首會同行政會議認為屬緊急情況或危害公安的情況時,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可訂立任何他認為合乎公眾利益的規例。
特首林鄭月娥今早(27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被問及會否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時,未有否認相關傳聞時指,所有香港法律,如果能夠提供法治手段去止暴制亂,政府都有責任檢視。以下為其開場發言和答問內容。

各位傳媒朋友,早晨。上星期同樣站在此,我向大家說,經過一次周末相對的平靜,特區政府很有誠意,希望可以抓着這機遇與社會大眾展開對話;我們其後亦在上星期六約了一批曾經在過去一段時間都提出需要作對話的朋友,聽取他們的意見。在此我再次重申,那一場三小時的交流本身並不是一個對話平台──我們的對話對象是廣大市民,包括曾經參與過示威的市民,希望聆聽他們的聲音──這一批人士一共十九位,他們願意在可能有很多壓力的情況下走入禮賓府與我們分享他們的意見,我對他們每一位都表示謝意。

有關構建對話平台的工作仍在進行中,希望日後我們可以再向大家交代。當時我亦表示任何由民間自發構建的對話平台,我與我的司局長亦非常樂意參加,很多都是按主辦單位要求沒有公開,當然沒有邀請傳媒,是閉門進行坦誠交流,好像昨天下午的一場──我在此提出,因為我看到有很多報道──昨天下午有一場是由民間自發構建的一個對話,邀請了我,我便聯同兩位局長——民政事務局局長和教育局局長出席。這次對話平台,據我在現場所看到和聽到的介紹,主要是比較年輕的朋友,我亦在此對他們每一位的出席表示謝意,因為在今日香港比較對立和充滿矛盾的氣氛下,與官員作見面和交流,或多或少都會承受一些壓力。在兩場會面中,當然出席者不約而同都會提出坊間的「五大訴求」,我亦盡了我的能力解釋政府立場。我留意到針對昨天的一場今早有不同的引述,其中有一部分引述是關於政府對於不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的看法,在此我需要再次澄清。

過去兩個多月,政府一貫立場都是認為我們有一個法定獨立的監警會,既處理在這次事件裏很多公眾遊行集會中對於警務同事處理事件的手法,亦審視整件事件中警隊怎樣執行,這些都已經是正進行的工作。在這情況下,再要用另一種、亦是獨立的調查委員會來調查警務工作是不適合,所以特區政府是不認同。到今日為止,這仍然是特區政府的立場,並不是因為有部分警隊人士的抗拒而我們有這看法,在此要作一個澄清。

第二點,我想說的是,非常可惜,上星期二我站在這裏見到的一刻平靜,在過去的周末又消失了。這恐怕就是今日香港面對的很不穩定的情況,而且不但是消失了一刻的平靜,在星期六、日,我們見到的示威遊行接着發生的是一些升級的暴力,已經不只是擲雜物或擲磚,而是出現了用一些有致命風險的武器去襲擊警方、對警察或警車擲汽油彈、肆意破壞當區的一些商店。這些升級的暴力行為越演越烈,而且正如我早前所說,已經發生在不同地區,與申請遊行和集會的地點完全偏離,亦令市民真的人心惶惶,因為不知道究竟會在哪裏遇到這些破壞行為或激烈行動。

從昨天的兩場新聞發布會──一場是警務處、一場是由政務司司長領導的跨部門記者招待會──大家都聽到、看到我的同事向大家說,這次我們見到的升級暴力行為已經去到目無法紀。肆意破壞整個社會大家很努力建設的智慧城市涉及的智慧燈柱,是因為甚麼原因?這已經遠遠超越了今次部分人士的抗爭行動,亦打擊了過去兩年社會各界在特區政府支持和鼓勵下努力建設香港成為一個智慧城市;更想深一層,智慧城市發展是配合香港的創新科技發展,香港創新科技發展是為了我們的年輕人,希望他們在未來有更多多元化的就業機會,但恐怕今日被部分相對亦是年輕的激進網民或示威者親手開始破壞,我和我的同事與廣大社會、很支持創科發展的朋友都感到非常心痛。

在此,我必須再次強調,暴力不能解決問題,暴力更不應被合理化和美化,而我們亦不會採取以暴易暴的方法,我們會用法治手段為香港盡早止暴制亂,希望香港社會早日回復秩序和平靜。這不但只有利於對話開展,亦讓我們可以處理一些深層次問題,因為現在我們無論在經濟還是民生方面均出現了很多問題,需要社會各界共同努力來處理。

第三點,我想說的是特區政府對於暴力行為是零容忍。這是不分政見、不分背景、不分顏色的,所有暴力違法行為,特區政府和警務處都會嚴正跟進、追究到底、一視同仁。所以對於社會很多人士特別關心在七月二十一日元朗白衣人事件,特區政府和警務處都採取同樣嚴肅跟進、追究到底的態度,到今日為止已拘捕三十人,其中四名已經提堂並控以暴動,希望社會各界支持特區政府和警隊在打擊暴力方面的工作。至於在這事件裏引發了針對警務人員的投訴,或整件事情的真相,好像我剛才說是由獨立法定的監警會用它的法定職權處理。

最後一點想說,有人對於這個周末又發生了升級的暴力、這麼嚴峻的破壞行為,便認為已經沒有了對話的基礎。我和我的同事仍然會盡我們最大的努力來構建這個對話平台,因為如果沒有對話、沒有溝通,事實上當社會回復平靜時,我們亦沒有更好的基礎立即能夠處理在今次這麼嚴峻的社會紛爭之下帶來的種種問題。同樣地,我亦完全沒有停步下來,正在籌備二○一九年的《施政報告》,希望在當中不但展示我們的施政新猷,亦展示我們施政的新風,讓市民感受到我們是有聆聽,我們亦很願意繼續努力服務香港社會,將這個受了傷的香港社會盡早回復往時的光輝。多謝大家。

特首林鄭月娥今早(27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被問及會否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時,未有否認相關傳聞時指,所有香港法律,如果能夠提供法治手段去止暴制亂,政府都有責任檢視。(梁鵬威攝)
你好。想問問,第一,就是政府其實是否正在考慮引用緊急法去訂立任何政府想立的法例?這個方法比起出動解放軍去協助香港平亂,是否對香港政府來說是一個更可行的方法?第二,就是剛才林太也說到,現時的暴力都已經升級,其實警方亦正在使用一些致命武器,用真槍去對示威者。其實現時已經隨時會有更嚴重的傷亡,為甚麼在這個時候政府一個訴求都不回應?是否還未聽到?剛才林太還在說那些智慧燈柱,是否那些燈柱還重要過香港市民的人命?第三,就是剛才亦談到說會用法治去制暴、制亂,這是否即是說,會與示威者打一場消耗戰,直至拘捕至沒有人為止?謝謝。
記者

多謝你的三個問題。第一和第三個問題我都是同樣的回覆──到今日為此,特區政府仍然是有信心我們可以自己處理這個延續了兩個多月的社會紛爭。我相信這個是廣大市民的共同願望——由我們自己處理。在我們自己處理中,最佳的基礎就是法治的基礎。正如我所說,我們從來沒有打算用暴力的手法來處理,我們所有的工作,包括警隊的工作都是法治的工作,都是執法的工作。執法的工作有不同的階段,當然如果有違法暴力的行為,就需要執法機關——主力是警隊——進行拘捕的工作;但執法的工作亦要看看現行法律有沒有一些法律手段能夠處理到,所以我的回應是,我們是有責任為了盡快止暴制亂,去用我們香港法治的手段,包括我們的法律。這個一定是依法辦事,大家可以完全放心。

第二個問題,就是警隊到現時為止處理了幾十場這樣的衝突,面對着越演越烈的暴力行為,甚至是越來越肆無忌憚攻擊警務人員的行為,都仍然沿用最低的武力。昨天李家超局長(保安局局長)和警務處的同事在新聞發布會已經解釋,在當時的危急情況下,當警務人員的人身安全受到嚴重威脅時,他是需要採取一些行動;該行動亦符合我剛才所說的最低武力,亦符合警務處的指引。這個將會是警隊繼續履行他們的職責去執法時的態度。

我希望各位市民亦要比較客觀全面地去看每一次衝突中發生的事。每一次當周末發生這樣的事,我都是在電視前看;要看得很深入、很全面,並不是一個鏡頭、兩個鏡頭就會看出整件事是怎樣。我在此不再覆述了,因為我覺得傳媒朋友應該比我更能掌握,究竟當晚發生了甚麼事而出現現場執法的警務人員要採取最低武力來保護自己和現場的其他人士。

緊急法方面還未回答?
記者

我剛才已經說過,所有香港的法律,如果能夠提供一個法治的手段來止暴制亂,特區政府都有責任去看看。

特首林鄭月娥今早(27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被問及會否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時,未有否認相關傳聞時指,所有香港法律,如果能夠提供法治手段去止暴制亂,政府都有責任檢視。(梁鵬威攝)
想問特首關於這個周末的衝突,會否令這個對話平台的基礎完全沒有了?其實你剛才說過了,但是我們想知道關於這個對話平台,包括細節、進展以及真正你所說的基礎是甚麼?另外,可否透露在青年廣場這次對話其實具體有甚麼內容?就是這兩個問題。
記者

好像我剛才說,我希望我們構建這個對話平台的工作能夠繼續進行,所以我和我的同事都很努力地一方面聽意見,一方面我們自己思考。對話的目標是希望接觸到更多不同背景、不同政治立場、不同顏色的市民;它無論在「量」和「質」都同樣重要——「量」即是我們要出去接觸很多的市民,「質」就是希望和平理性、大家很有誠意去溝通。昨天那場因為是閉門,大家的默契是不會互相引述,但我很感謝每一位出席的人士,因為完全符合了我剛才說——很直接、很誠懇、很和平地溝通,讓雙方都可以聽到對方的意見。往後我們在對話平台中有任何進展,我都會第一時間向各位傳媒交代。多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