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大埔超級城拒警入遭撐修例團體狙擊 新鴻基指誤會

撰文:沙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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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引起社會廣泛非議,其後更觸發連串示威浪潮,警方鎮壓過程中又被指濫權,引致更大激烈警民衝突。昨日(14日)盂蘭節期間,有市民在大埔警署附近燒衣抗議,後防暴警察到場驅趕,市民逃入大埔超級城商場,警員試圖闖入時,則遭商場保安員制止。
大埔超級城翌日隨即受到由黃英豪擔任召集人、立場支持修例的親政府團體「守護香港大聯盟」狙擊,大聯盟稱,商場做法「助長暴徒氣焰」,「阻差辦公」,要求管理層必須向警方道歉並改變做法。
大埔超級城則於今日(15日)晚上發聲明,澄清職員只是準備向警方了解其意向,並沒意圖阻止警方執行職務,對事件引起的誤會表示歉意,並稱「大埔超級城及新鴻基地產,支持警方維護法紀」。

新鴻基大埔超級城澄清,有關職員只是準備向警方了解其意向,並沒意圖阻止警方執行職務。(資料圖片/李智智攝)

《逃犯條例》修訂及警方被指濫權引發的警民衝突連月來未能平息。7月時,警方曾闖入仍有大量顧客停留的沙田新城市廣場,與正散去的示威者發生衝突,有關做法飽受爭議,事件更登上國際新聞版面。其後的警民衝突中,部分商場均不予警方無條件進入。

親政府的守護香港大聯盟則連番狙擊有關商場,繼8.11警民衝突後,該團體發聲明批評商場「涉嫌影響警方執行公務」。大聯盟再針對大埔超級城發出批評聲音。

大埔超級城則澄清,因應周邊的公眾活動,服務處增派人手維持秩序;而有關職員只是準備向警方了解其意向,並沒意圖阻止警方執行職務。對於事件引發誤會,服務處深表歉意。

警方進入私人範圍執法一直飽受爭議,大律師陸偉雄早前曾解釋,一般來說,警方進入私人地方執法前,必須取得法庭命令或業主同意,但若有人報警指有罪案發生,如行劫、火警等,警方就可引用其他權限,到私人範圍內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