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疑有立法會秘書處職員發電郵 籲參加公務員集會罷工
撰文:黃鳳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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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浪潮持續,疑有立法會秘書處職員今日(1日)向其他同事發電郵,呼籲職員參與明晚由公務員發起在遮打花園,舉行「公僕仝人,與民同行」集會,以及下周一(5日)的全港罷工暨七區集會,以挽回立法機關威望,重建市民信任。
疑有立法會秘書處職員於下午1時許向其他職員發出電郵,呼籲他們出席周五晚上的公務員集會,以及下周一由網民號召的「三罷」,即罷工、罷課及罷市及七區集會,但強調「是次僅為一次性的集會及罷工行動」,呼籲秘書處職員事後「繼續堅持立法會政治中立的原則,緊守工作崗位」。
電郵指,是次有關《逃犯條例》紛爭的源頭為政府管治失當,卻令「僅是依照法定程序處理政府提交的法案」的秘書處遭波及,「被市民指控為極不中立的立法機關,嚴重破壞立法會致力維持的開放中立形象」。
至於擬出席罷工的同事「可事先向上司闡述立場,表明因關心香港未來,決定以罷工方式參與活動」。發放電郵者並呼籲管理層能尊重職員可根據《基本法》第27條,享有參加罷工及的權利同自由,應彈性處理罷工行為,並於明日傍晚5時前,以電郵向所有職員承諾,不會歧視或不合理對待參與明晚公務員集會及下周一罷工的職員,亦不會作任何形式的懲處或扣減薪酬。
立法會秘書處傍晚回覆傳媒查詢時指,「秘書處今天收到由私人電子郵箱發出並聲稱是由立法會秘書處職員發出的電郵,秘書處沒有職員與寄件人同名,因此秘書處未能確認寄件人的身份」。
秘書處強調職員並非公務員,他們由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直接聘用,無分黨派地為立法會提供行政支援及服務,但尊重職員對社會議題有個人意見,惟需遵守由行管會制訂的《人力資源政策及實施守則》。根據《守則》第15.42條,秘書處所有職員在提供服務時須在政治上完全中立,而且不得在受聘期間參與任何政治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