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有律政司刑事檢控科律師發公開信 稱內部有政治壓力

撰文:沙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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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修例爭議持續發酵,再有律政司的律師表態,有律政司刑事檢控科律師向市民發公開信,指7月21日看到社會秩序崩潰,批評部份執法者與暴徒狼狽為奸,直言「我們無論如何中立都已經不能再保持沉默」。
公開信中又提到,檢控官不只是有檢控的權力,亦同樣有不檢控的權力,強調其職責是要保持中立,但明言在律政司內有很大政治壓力,「雖然在這時期無論外界以至內部都給予同事很大的政治壓力」,不過他重申會儘量堅守中立的原則、做好本份,每一件案都只考慮證據是否充分、是否合乎公眾利益,才決定是否進行檢控,絕不考慮被告的背景和政治傾向。

律政司政府律師在上周五(26日)發表附有遮蓋職員證的聲明,稱公職並不能凌駕公務員的憲制性權利,而政治任命官員的政治立場,絕不代表公務員的政治立場。

日前有多名律政司在政府律師職系工作的律師發聲明,促請特區政府全面檢討修例風波觸發的衝突事件,並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今天再有律政司律師發公開信,其中至少兩名律政司刑事檢控科高級律師附上工作證。

信中指7月21日看到社會秩序崩潰,批評部份執法者與暴徒狼狽為奸,直言「我們無論如何中立都已經不能再保持沉默」,他們坦言不願見到有殺人犯逃離法網,但指有多種方法可以將疑犯引渡去台灣受審,故堅決反對以粗暴和倉卒方式修例。

信中又提到,檢控官不只是有檢控的權力,亦同樣有不檢控的權力,強調其職責是要保持中立,但明言在律政司內有很大政治壓力,「雖然在這時期無論外界以至內部都給予同事很大的政治壓力」,不過他重申會儘量堅守中立的原則、做好本份,每一件案都只考慮證據是否充分、是否合乎公眾利益,才決定是否進行檢控,絕不考慮被告的背景和政治傾向。

他們強調反對任何形式的暴力,但同時理解廣大市民對政府充耳不聞的態度感到憤怒,「因為我們都是香港人,我們都有參與遊行,我們同樣感到憤怒!」他們相信若社會齊心協力表達訴求,政府必然會聆聽,亦必定會以實際行動來回應市民的訴求,「我們希望令市民知道-我們亦與大家同行。加油!」

《香港01》正就事件向律政司查詢,暫未獲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