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陳淑莊判刑後首度露面 親手摺紙花悼念墮斃男子
撰文:曾凱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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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被裁定兩項妨擾罪成,上周一被判監8個月,獲緩刑2年,毋須即時入獄。陳淑莊判刑後於今(16日)首度露面,親手摺紙花派給遊行人士,並親自到達太古廣場外放下紙百合,悼念昨日反修例墜斃男子。
佔中一案裁決期間,陳淑莊發現左腦有一個直徑4.2厘米的腫瘤,雖腫瘤雖屬良性但由於接近腦幹未能完全切除,手術後仍需接受每星期五次、為期三個月的化療。最終被裁定1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及1項「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罪成,被判監8個月,獲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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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引起社會激烈反響,雖然特首林鄭月娥昨日宣佈暫緩修例,但民陣今日仍再次發起遊行,要求政府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大批市民穿著黑衣手持白色鮮花,參與遊行並悼念昨日於太古廣場墮斃的反修例人士。
陳淑莊雖身體抱恙,但亦無阻她上街參與遊行,更親手摺紙花派予遊行人士,以及到太古廣場外放下紙百合,悼念昨日反修例墜斃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