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暫緩修例」與「撤回23條」「擱置國教」有何分別?
政府2月推出《逃犯條例》修訂,遇上大量反對聲音,特首林鄭月娥今日(15日)終宣布暫緩修訂《逃犯條例》。當局是以收回法案恢復法案二讀辯論預告作為「暫緩」法案說法,相關法案已經過首讀,即仍然在立法會尚待恢復二讀辯論的法案列表,理論上政府只需要12整天通知期,便可恢復二讀。反之2003年觸發七一大遊行的《基本法》23條政府最終「撤回」,若要重推,就要重新刊憲、一讀、二讀等。而2012年國教科,政府就用「擱置」字眼。
理論上12日通知期可恢復二讀 實為明年七月換屆自然死亡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日(15日)去信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指收回二讀預告。信中指,考慮到市民仍有疑慮,政府當局決定暫緩審議工作,以多作解說、溝通,聆聽意見,及仔細評估未來路向。政府會審視未來路向,視乎情況適時通知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
根據立法會審議法案程序,逃犯條例法案已經過首讀及二讀,由於相關法案委員會未能召開會議,委員會最終撤銷成立,相關法案仍在「尚待恢復二讀辯論的法案」,而林鄭月娥在記者會上,亦指本年底前未能向保安事務委員會交代,意味仍留有尾巴,逃犯條例法案有機會再次恢復二讀,即理論上政府只需要12整日通知期,便可恢復二讀。惟政治現實上,未來面對區議會選舉及立法會選舉,逃犯條例法案預料會於明年7月,本屆立法會完結後自然死亡。
因為今屆立法會會期只至2020年7月,如屆時未能處理逃犯條例法案,根據《立法會條例》第9(4)條,未完成三讀的法案會在立法會任期完結時失效。
政治上,今年11月及明年9月將會有區議會選舉及立法會選舉,一旦重新提出逃犯條例,勢必引來各方批評,建制派經此一役,尤其直選議員,更不願隨意背書,預料就算不撤回法案,留待明年7月會期完結後胎死腹中。
2003年「撤回」23條立法 至今未有重推
2003年,特首董建華計劃強推《基本法》23條立法的《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由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督師。但國安法有強烈爭議,加上沙士後香港經濟跌到谷底,觸發七一大遊行,民陣指當日50萬人上街,警方指高峰期有35萬人。
七一大遊行後,自由黨主席田北俊其後「轉軚」反對立法,並於7月6日宣布辭去行政會議成員職務,董建華在翌日(7月7日)宣布「押後立法」。7月16日,財政司司長梁錦松、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同日辭職。到同年9月5日,董建華正式宣布,決定撤回《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
自此,政府至今暫未有重推23條。董建華的施政因此備受詬病,最終在2005年「腳痛下台」。
延伸閱讀:2003年9月5日政府新聞稿
2012年佔領公民廣場 梁振英「擱置」國教科
2012年,政府計劃將「德育及國民教育科」列入中小學必修科,被質疑是國民教育洗腦,事件促使市民佔領政府總部十日及絕食,且高峰期逾12萬名市民集會抗議。當年9月8日傍晚,上任兩個月的特首梁振英,在立法會選舉前一晚宣布,取消德育及國民教育科的三年開展期,改由辦學團體及學校自行決定是否開辦國民教育科及開辦方式。到10月8日,教育局正式公布,「擱置」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課程指引。
2012年的「反國教」運動,令當時年僅15歲的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聲名大噪,亦不少人關注社運和學運。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國教科並非立法會法案,是政府的政策,政府要重推,並不涉及立法會程序。
延伸閱讀:2012年10月8日政府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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