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高院法官李瀚良聯署反對修例 馬道立提醒將來應避免

撰文:倪清江 李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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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政府修訂《逃犯條例》遊行將於明日(9日)舉行,香港大學3,138名校友今日在報章刊登題為《反對謊言施政 撤回引渡惡法》聯署聲明。當中聯署的1986年畢業校友,有一位名為「李瀚良」,名字與現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李瀚良同名、畢業年份亦相同。
司法機構承認有法官參與是次聯署,但沒有指名是否李瀚良。發言人表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曾與該法官討論,並提醒將來應避免同類事情發生。據了解,聯署上的李瀚良,確實為李瀚良法官。

13萬市民在4月28日上街,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港大校友聯署聲明:須維護一國兩制底線

香港大學畢業生聯署聲明今日(8日)刊於報章兩個全版,內文批評政府借口「為台灣命案受害者家屬討回公道」,「催逼《逃犯條例》急切修訂,卻無視台灣當局一再申明,不會依修例接收疑犯;更罔顧大律師公會、法律學者提出其他較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又指現存《逃犯條例》不適用於內地,「是針對兩地司法落差的特意安排,絕非如林鄭特首和主事港澳事務的中共官員所聲稱需要修補的『漏洞』」。

聯署續指,過去幾星期數以萬計巿民多次上街抗議、眾多機構社團商會提出疑慮、立法會內激烈抗衡、外國政府深表關切,「正正說明特區政府強行修例的弊端」,認為一定通過修訂,會使在港人士驟然被內地法網籠罩,「大家不想身陷千日失聯、律師官派、電視認罪之類的『司法進步』,不想香港失去國際城市的地位和營商環境,必須行動起來,維護自身權益,維護香港核心價值,維護『一國兩制』底線!」

聯署聲明中要求政府馬上分開處理台灣命案和《逃犯條例》,並應採取「先易後難」方式,即時用一次過的立例方式處理台灣命案;再進行廣泛諮詢,重新詳細審訂一個切合港人利益的修例。

港大畢業生反對政府修訂《逃犯條例》的聯署中,有一名「李瀚良」,與現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李瀚良同名、畢業年份亦相同。

3138名港大校友聯署 逾半是千禧後畢業

聯署由泛民前任及現任立法會議員、名校友、港大校友關注組等發起,包括李柱銘、陳方安生、吳靄儀、程翔和余若薇等。在3,138名聯署的校友當中,雖然逾半是2000年或之後畢業的校友,但也有不少1960至1990年代的校友參與。其中在1986年的聯署校友當中,有一位「李瀚良」引起人注意,因姓名與現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李瀚良同名,畢業年份亦相同,而據悉,「李瀚良」正是李官。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李瀚良以香港大學畢業生名義,參加聯署聲明。(資料圖片)

司法機構:有關法官聯署在馬道立作出聲明之前已定

司法機構表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曾於今年5月29日指出,「一般而言,基於司法獨立及公正,法官應該避免評論政治及其他具爭議的事宜。就有可能需要法庭處理的法律問題,法官更應避免發表意見。」

發言人表示,馬道立隨後亦已提醒所有法官上述事情的重要性。就有法官參與聯署聲明,馬道立曾與有關法官討論,知悉其聯署是以個人名義,早於5月29日聲明之前所作出;不過馬道立曾勸告有關法官,將來應避免同類事情發生,有關法官表示同意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看法。

行政會議成員、前大律師公會主席湯家驊則稱,應該由首席法官處理。

▼反逃犯條例遊行路面交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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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份發起今次聯署、1984年畢業的立法會教育界議員葉建源表示,聯署資料由校友自行提供,因此之前並不知悉「李瀚良」身份。他認為若真是李瀚良法官也參加聯署,是繼有律政司人員參加本周四(6日)的法律界黑衣遊行後,再有政府司法人員參加,更加說明社會對修訂意見非常強烈,「政府話人唔了解(修訂內容),係太過傲慢。唔係大家唔識,而係修例好大問題。」

梁家傑:相信李瀚良法官必然經過一番掙扎

1982年畢業的公民黨前立法會議員梁家傑接受《香港01》查詢時表示,李瀚良法官當然知道其身份不便公開評論修例事宜,但香港現在面對自回歸以來,制度受到連根拔起的衝擊,在大是大非的關頭,相信李官參與聯署是回應其良心的呼喚,過程中必然是經過一番掙扎,才冒着「大不韙」的精神,以良知來「服侍法律」,他十分佩服李官的勇氣。 

梁家傑表示,曾任11年高等法院上訴庭副庭長的羅傑志(Anthony Rogers),早前也參與12位歷任大律師公會主席批評修例的聲明,再加上早前路透社報道有三位資深法官對修例感到不安,連同今次李官的聯署,連串事件均證明現任和前任法官都對今次的修例感到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