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草案無寫公平審訊 楊岳橋不信特首會向北京法院追究

撰文:彭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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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繼續召開特別會議,商討具爭議的《逃犯條例》修訂,公民黨立法會議員、大律師楊岳橋今日(4 日)致電港台節目《千禧年代》,反駁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指人權保障不寫入法例仍有效力的說法,他指行政機構有政策聲明下,法庭基本上沒權過問,同時又不相信特首會向北京法院追究人權問題。

楊岳橋指行政機構有政策聲明下,法庭基本上沒權過問,又不信特首會向北京法院追究人權問題。(資料圖片/洪嘉徽攝)

在爭議聲下,政府上周再改動《逃犯條例》修訂方案,指可以在協定中加入無罪假定、公開審訊、有律師代表、不強迫認罪等要求,但這些要求不會寫入草案條文,不過,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指,協議內的要求有效力,協定內容會在拘押聆訊時呈交法院。

楊岳橋在節目上解釋,一旦犯人被移交至另一地方,而有關的人權政策不能落實,香港難以採取追究措施,他又不信特首會向北京法院追究:「因為香港非主權國,特別香港同內地的關係好多時予人感覺是附從、從屬於內地,你是否可以相信特首返到北京,指住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稱『你破獲法治,你破壞人權』,是否可以?這個就是我們不信任的地方。」

他形容,行政機構有政策聲明下,法庭基本上沒權過問,只有將保障寫入條文,真正賦權法庭才是最有效保障。

中小型企業聯合會創會主席佘繼標在同一節目中表示,支持修例,但仍有疑慮,他建議將條例寫得更窄,對象定為最近10年來香港的人。縱然疑慮未解決,佘繼標稱,「我們沒權反對,既然一定要行的時候,那就只是可以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