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39名建制議員聯署 倡提高移交刑期門檻至7年或以上
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引起爭議,議員可於本周六或之前(6月1日)就條例提出修訂,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明日(31日)亦會召開特別會議討論。
建制派昨晚向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提交39名建制派議員的聯署信件,指出鑒於修例工作的緊迫性及為了進一步消除各界顧慮,並基於收集到的意見,促請政府考慮增加兩項額外措施,包括把可移交的罪行刑罰年期提高至7年或以上,以反映條例草案處理的「特別移交安排」只針對情況嚴重的罪行;以及當各地申請以個案移交的當局,應屬中央機關或部門,以內地為例,必須統一經由國家級部委,例如最高人民檢察院提出移交要求。
39名建制派聯署中,除了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內會主席李慧琼及實政圓桌田北辰外,亦不包括行政會議成員、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據了解,葉劉對移交罪行刑期門檻增至7年或以上的建議有意見。
建制派召集人廖長江表示,建制派是按內部共識行事,以上兩個建議是目前建制派達到的共識,至於其他議員提出的方案,則暫時未有共識。他說,將移交罪行刑期門檻增至7年或以上的建議,建制派內部曾有激烈討論,但最後都能達成共識,至於由中央機構提出移交申請,則沒有任何反對聲音。
廖長江又說,若果政府不同意這兩項建議,建制派會再開會討論尋求其他共識,又稱他們曾討論應否把追溯期與刑期掛鉤,但由於未得到廣泛共識,故決定先提出兩項主流建議,希望政府慎重考慮。廖相信,兩項建議可加強大部分香港社會人士對條例草案的信心和釋除顧慮。
田北辰指,聯署信不反映其要求,故未有參與聯署。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認為,建制派在提修訂限期前建議的兩項小修小補,時間上與政府配合,反映他們是與政府「扯貓尾」,然後就會自稱「成功爭取」。她說,民主派一致反對建制派的兩項建議,認為完全改變不了「送中」的本質,至於民主派屆時否提修正案,她稱這是議員個人的抉擇。
毛孟靜續指,林鄭政府明知難以推銷條例,就靠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和律政司不時對外解說,藉此為修例爭議降溫,但做法卻是適得其反,建議派在此時提出建議,更有如「自己人圍威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