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中聯辦領導班子會議:有法理依據、免香港成避罪港灣

撰文: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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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修訂備受社會爭議,又引發議會內激烈衝突。泛民議員早前提出與政府和建制派舉行三方會晤,惟遭政府拒絕。
中聯辦今日(15日)則發稿提及事件,指主任王志民昨日主持中聯辦領導班子會議,傳達學習總書記習近平在全國公安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會議指,特區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既有法理依據又有現實迫切需要」,認為港府修例「是落實基本法的應有之義」;又形容修例可避免香港成為「逃犯天堂」、「避罪港灣」。

中聯辦主任王志民昨日主持中聯辦領導班子會議,會上有提及逃犯條例修訂。(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特派員謝鋒、解放軍駐港部隊政委蔡永中和傅育寧、李建紅、高迎欣、黃小峰等主要駐港中資企業負責人參加會議。

會議提到,「基本法第95條明確規定,香港特區可與中國內地,澳門、台灣地區司法機關通過協商,依法建立聯系和相互提供司法協助」;香港回歸以來,內地公安機關已向香港移交260餘名犯罪嫌疑人,包括「空姐藏屍」案疑犯等。

會議又指,香港與20個司法管轄區有移交逃犯長期協議,與30個國家和地區簽署了刑事事宜相互協助安排,與內地卻沒有相應安排,回歸至今未曾有一例移交,認為港府修例「是落實基本法的應有之義」,亦是「維護香港法治核心價值和鞏固提升香港良好法治形象的重要舉措、應有作為」。

會議形容,修例可為受害者伸張正義,堵塞現有法律漏洞,使涉及「人命關天」甚至「一屍兩命」的嚴重犯罪嫌犯及時得到懲治,避免香港成為「逃犯天堂」、「避罪港灣」。

會議又不點名提及近日就逃犯條例爭議,指出香港社會各界定能充分理解特區政府的擔當和努力,「香港廣大市民一定能夠在了解事實『真相、真情、真理』中,拒絕和抵制別有用心的『蠱惑謠言』和『人為製造的恐慌』」,更多地相信自己的獨立見解和判斷,相信香港特區政府和法院法庭對法治的堅守,相信國家在全面依法治國戰略佈局引領下的司法公正和巨大進步,相信香港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一定會以實際行動支持打擊跨境犯罪、珍惜和維護香港「購物天堂」、「安寧港灣」、珍視和保護人民安居樂業,共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共同維護香港的法治核心價值,不斷提升香港法治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