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劉健儀:下午會議無效 書面考慮指引或違議事規則
撰文:林景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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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審議《逃犯條例》修訂的法案委員會原訂今天召開第三次會議,內會上周六召開特別會議,通過發出指引,由經民聯石禮謙代替民主黨涂謹申,主持法案委員會選舉主持程序。涂謹申今日(6日)不理建制派杯葛,如常召開會議,最終涂謹申和公民黨郭榮鏗分別當選主席和副主席。
曾任內務委員會主席的前立法會議員、律師劉健儀回覆傳媒時指出,由於秘書處已更改開會日期,今日下午的會議將會無效;但另一方面,以書面方式「考慮」內會特別會議指引,而非開會討論,未必符合《議事規則》。
劉健儀表示,雖然《議事規則》沒有明文規定,一定要有秘書處代表及法律顧問在場才可開會,但由於秘書處今午已發出會議改期通知,故今日會議無論如何都是無效。
至於如何「考慮」上周六特內會通過由石禮謙主持會議的指引,劉健儀質疑,秘書處只是透過書面提問,並非開會討論,未必符合《議事規則》。
秘書處收到的意見,有24名委員反對,23名稱要開會討論。她直言只有有人反對,便需要開會討論,「並非數夠票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