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民主派批秘書處失職 向秘書長陳維安發律師信

撰文: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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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昨(4日)召開特別會議,以37票贊成、16票反對,通過由建制派最資深議員石禮謙取代民主派議員涂謹申,主持法案委員會選舉主席程序。立法會法案委員會秘書在通過指引後約一小時發出通知,要委員於明日(6日)正午前、即法案委員會會議前,書面表態是否採納指引。此舉引起涂謹申不滿,指秘書處未經他同意和指示下發通告屬越權行為,質疑秘書處的中立性。
民主派今(5日)午召開記者會,並發聯署聲明譴責秘書處做法失去服務立法會的中立角色、涉失職和失德,促請秘書長陳維安馬上撤回該文件。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表示,將會採取法律行動,向秘書長陳維安發律師信,指控對方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民主派今(5日)午召開記者會,並發聯署聲明譴責秘書處做法失去服務立法會的中立角色、涉失職和失德,促請秘書長陳維安馬上撤回該文件。(盧翊銘攝)

毛孟靜表示,秘書處要求委員以書面表態是否採納「指引」的行為違規,批評秘書處失德和失職,淪為政治打手。她強調秘書處事前從未得到涂謹申同意,不能越權發出文件,著令陳維安馬上徹回違法文件,重申民主派承諾面對政治黑暗會不遺餘力、全面作戰。

公民黨楊岳橋表示,秘書處以書面傳閱方式要求委員表態,事前必需要獲過半委員同意,以及沒有任何委員反對。他重申在法案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召開前,仍由涂謹申主持會議,認為秘書處無基礎自行協助建制派參與「政變」。會計界梁繼昌表示,早在2014年尼泊爾地震事件,立法會財委會要求通過緊急撥款,當時秘書以書面方式請委員表態,此舉需獲得所有黨派的同意及沒任何議員反對才可通過,他批評秘書處這次不只是濫權,而是竊權。

人民力量陳志全稱根據《主席手冊》第4章指出,主席可以書面傳閱方式要求議員表態。他強調決定權在涂謹申手上,而非秘書處手上,重申看不到有任何法律理據顯示,可將石禮謙「主動放上凳」。對於民建聯張國鈞周六曾建議,由秘書處以文件傳閱方式尋求法案委員會各成員的意見,陳志全指此建議未有讓委員進行討論。

民主派區諾軒表示,他已經回覆反對由石禮謙擔任主持,惟他強調不代表同意有關做法。他指若以法律顧問馮秀娟解讀議事規則第43條「辯論規則對委員的適用範圍」,等同主席可任意否決《議事規則》提出任何規程問題、中止議案辯論和修正案,會嚴重影響立法會運作。

對於明日下午的法案委員會會議,毛孟靜強調會民主派會正常、正當地如常於會議室開會,重申會竭盡所能確保涂謹申能夠主持會議。被問到若石禮謙屆時自動走上主席台,她相信石禮謙是公道的人。

張建宗:修例具逼切性 促議員以務實、和平、理性討論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則指,法案委員會花4小時仍未選出主席,形容前所未有和令人費解,希冀盡快展開審議工作。他表示台灣殺人案疑犯最快10月刑滿,立法會要在7月下旬休會前通過修例,否則就要等到10月下旬復會,促議員以務實、和平、理性的態度討論。對於外界就修例提出不同建議,張建宗強調政府樂意聽取不同建議,只要是可行、能釋除市民疑慮的建議,政府都樂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