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法】修例諮詢三個月 鄺俊宇:得來不易 譚文豪憂欠執法
撰文: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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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26日)開始就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進行3個月的公眾諮詢,建議修例加重殘酷對待動物罰則,其中擬增加監禁年期至最高10年、引入謹慎照顧動物責任等。民主黨鄺俊宇形容這次修例是得來不易,期望能訂立更整全的動物福利法,他預計2021年法例才可生效,認為政府應同步檢討如人道毀滅等動物福利政策。公民黨譚文豪則關注,若無有效執法,修例後作用亦不大,特別是處理無牌賣狗和動物走私的問題。
鄺俊宇稱希望政府能透過改善照顧通知書,並期望通過向動物負責人加以「謹慎責任」,訂立更清晰的指引,如規定發展商不應在地盤完工後棄置守地盤的狗隻,令他們免受不必要痛苦。鄺亦指出,保守估計修訂法例最快在2021年才可生效,修例期間他認為政府應同步檢討其他動物福利政策,如人道毀滅政策等。
公民黨譚文豪指,對於政府就《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修訂,他認為屬正面。但指大部分保護動物的問題涉及執法,若無有效執法的話,修例後的作用亦不大,特別是在處理無牌賣狗和動物走私的問題。譚文豪表示,澳門已有相關法例,冀政府盡快完成檢討街市劏魚及田雞等動物的指引,令業界能採用較人道方法處理。
民建聯葛珮帆歡迎政府建議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她相信修例後有助拯救疑受虐的動物。不過她稱政府於這次修例中未有處理協助流浪動物和人道毀滅的問題,認為政府應進一步檢討政策,包括增加收容中心,放寬讓非牟利機構申請資金,用作治療動物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