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竹災後混亂 公民黨提私人法案 擬特首可宣佈災難狀態
撰文:彭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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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超強颱風「山竹」早前吹襲本港,造成極大破壞,交通局部癱瘓,當時政府於颱風翌日沒有宣布全港停工,因而惹來批評。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事後提出《災難狀態條例草案》,授予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在重大災難發生時宣布進入災難狀態的權力,並修例強制認可交易所在災難狀態下停止提供服務,草案獲確認將在下月的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討論。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今日(2日)確認,將於5月7日的會議上,討論楊岳橋提出的《災難狀態條例草案》,屆時會一併討論政府的山竹災後報告。
楊岳橋提出的《災難狀態條例草案》,旨在授予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在重大災難發生時宣布進入災難狀態的權力;訂明災難狀態下的災難應變措施;修訂《僱傭條例》及《僱員補償條例》,對災難狀態下的僱傭情況作出規管;並修訂《證券及期貨條例》,強制認可交易所在災難狀態下停止提供服務。《災難狀態條例草案》同時保障僱員有權在災難狀態下拒絕上班,而僱主不可扣假或扣薪。
楊岳橋指,條例草案已獲律政司簽發的證明書,希望公眾各界可以參與討論並提出意見,在風季來臨前為立法工作做好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