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劉鑾雄提司法覆核 指倘移交自己至澳門違人權法
撰文:莊恭南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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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將澳門、中國大陸、台灣等於香港沒有司法互助協議的地區納入範圍。華人置業前主席劉鑾雄今日透過律師行發聲明,已就《逃犯條例》修訂,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許可,根據劉已入稟的申請文件顯示,劉主要爭辯指該修訂條例並沒追溯力,若把劉移交至澳門是違反人權法。
律政司發言人回覆,指由於相關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律政司不適宜進一步評論。
挑戰條例無追溯力
入稟文件顯示,申請人為劉鑾雄,答辯人為律政司司長。申請人要求,《逃犯條例》修訂沒追溯力,而把申請人移交至澳門是違反人權法。
劉鳴煒曾稱:呢個課題牽涉…影響我老豆
政府早前刊憲,計劃修訂逃犯條例,將澳門、中國大陸、台灣等於香港沒有司法互助協議的地區,納入可互換逃犯的適用範圍。劉透過律師行發聲明指,今日(1日)已就《逃犯條例》修訂,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許可。
劉鑾雄和南華前足主羅傑承,因行賄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及清洗黑錢罪成,2014年在澳門法院被判入獄5年零3個月,劉鑾雄及羅傑承一直缺席聆訊。本港與澳門目前並無引渡犯人的安排。兩人亦從未有服刑。
劉鑾雄現已辭去香港上市公司華置執行董事、主席、行政總裁等職務。華置現行主席為劉的兒子劉鳴煒。
身兼青年發展委員會副主席的劉鳴煒日前出席網台節目時被主持人劉慧卿問及對修例的意見,劉鳴煒直言聽過有商界表示擔憂,但其本人不便談論,並對主持劉慧卿姐說:「你又唔係唔識我老豆」、「因為呢個課題牽涉…影響我老豆,我講咩都會無咁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