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草案二讀中止待續  聶德權:條例對市民生活不會有影響

撰文:鄭榕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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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國歌法的《國歌條例草案》今日(23日)在立法會進行首讀和二讀,包括建議由行政長官、行政會議成員、司法人員、立法會議員的宣誓儀式,列為要奏唱國歌的場合;任何公開故意篡改、貶損國歌的行為,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3年,罰款5萬元。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條例草案主要精神是尊重,相信這種尊重的精神對市民大眾而言是容易理解,亦容易做到,又稱相信大部份市民都尊重國歌,因此條例草案對市民生活根本不會有影響。

國歌法今日進行首、二讀,民主派議員在座位上豎牌無聲抗議。(林若勤攝)

《國歌條例草案》今日(23日)在立法會進行首讀和二讀,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甫宣布進入程序,民主派議員隨即在座位大聲抗議高叫「反對國歌法」,並要求點算法定人數。梁君彥警告「若議員再不肅靜,我將會視為行為極不檢點,不會再警告。」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立法目的為禁止故意公開侮辱國歌的行為,強調市民若沒有意圖侮辱國歌,是絕對不用擔心會有誤墮法網的情況,又稱條例草案保障合理發佈侮辱國歌資料的行為,如傳媒作公允報道及教師作教學用途,

他最後強調,條例草案主要精神是尊重,相信這種尊重的精神對市民大眾而言是容易理解,亦容易做到,又稱相信大部份市民都尊重國歌,因此條例草案對市民生活根本不會有影響。

建制派準備爭奪國歌法法案委員會正、副主席之位,主導大局。(林若勤攝)

二讀後議案將會交予內會,決定是否成立法案委員會審議,有傳建制派為確保在委員會有主導權,將動員加入,由行會成員張國鈞及廖長江包攬正、副主席之職。而反對的民主派議員則會動員加入草案委員會和提出修正案,毛孟靜表示民主派議員會「盡做」,不能強迫要求所有泛民議員都加入,「有啲人真係要教書,或者照顧家庭,無時間處理咁多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