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西補選】擬就DQ提選舉呈請 劉小麗:選舉主任有權但不可濫用
撰文:莊恭南
出版:更新:
去年11月立法會九龍西補選前,報名參選的劉小麗被選舉主任引述親中報章等資料,以其曾主張自決為由,認為她非真誠擁護基本法,因此提名無效。事隔兩個月後,有報道指劉小麗擬於下周提出選舉呈請,挑戰選舉主任決定。
劉小麗接受《香港01》查詢時,證實自己將提呈請,但具體細節仍需與團隊討論,並等待「守護公義基金」確認;又指,雖然此前已有陳浩天選舉呈請的先例,但選舉主任不能在沒有充分證據下,胡亂判斷她的立場,擬從選舉主任DQ她時的程序及對其言論的詮釋等方面,挑戰DQ決定。
據了解,大律師公會前主席、資深大律師石永泰將擔任是次選舉呈請劉小麗一方的代表。劉小麗指,提交選舉呈請的工作仍在進展中,會繼續與團隊討論,並處理有關文件,待「守護公義基金」最終確認支援選舉呈請所需費用時,就會正式提交呈請。
去年初舉行的3.11補選中,選舉主任曾要求當時同樣代表民主派的被DQ議員姚松炎,回答若干問題,以釐清他是否符合選舉資格,惟在劉小麗被DQ事件中,同一名選舉主任郭偉勳,僅以小麗民主教室網站、親中媒體報道等資料為依據,決定劉提名無效,並無給予申辯理由。劉小麗指出,縱使法庭案例已確定選舉主任有權決定候選人提名的有效性,但不代表其可以濫用權力,不跟從合法程序並扭曲參選人立場。
除劉小麗外,3.11補選中被DQ的香港眾志周庭,亦在今年5月提交選舉呈請,挑戰選舉主任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