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馬場播放無肅立 聶德權:馬迷刨馬經無留意奏起不違法

撰文:鄭榕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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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昨日向立法會提交《國歌條例草案》,明日(11日)刊憲。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今(10日)在電台節目中進一步解釋,強調條例草案目的是透過指引性條文讓市民尊重國歌,「指引性條文就是指引性條文」,做不到指引亦不會有罰則,「如果你做到故意公開侮辱國歌先會有罰則。」他舉例,在馬場播放國歌時,若馬迷專注「刨馬經」而無留意到國歌奏起,便不屬違法。

聶德權表示,若馬迷專注「刨馬經」而無留意到馬場正奏起國歌,相信不會構成侮辱國歌。(資料圖片)

被問到如馬場奏起國歌時馬迷沒站立是否會被檢控,聶德權表示當局不可能就每個不同情境舉例解釋,只能在可能範圍內將條例解釋清楚,很多情境要視乎前文後理及當時情況,「如果有人很專心做緊啲分析,根本唔為意播緊國歌,相信不會構成侮辱國歌」,他指根據自己過去觀察,大部份馬迷在奏國歌時都有肅立。

另外,對於有愛國團體在遊行示威時播國歌,聶德權指在「必須奏唱國歌」及「不應唱國歌」的場合外,其他場合是否唱國歌由相關組織決定,「但他們也要考慮,這是否適宜的場合去唱國歌」,又反問「嗰個係一個遊行,是否一個奏唱國歌的場合?」他指現時在不當使用國歌條款中,有例若干不應唱國歌的場合,日後如有需要,會有相關機制加入其他的場合。

對於有愛國團體在遊行示威時播國歌,聶德權指在「必須奏唱國歌」及「不應唱國歌」的場合外,其他場合是否唱國歌由相關組織決定。(資料圖片/張浩維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