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緊長者綜援年齡門檻 林鄭稱「唔係為慳錢」:基本冇人受影響
撰文: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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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昨日(7日)宣布,由今年2月1日起,將領取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由60歲改為65歲,變相收緊長者綜援申請年齡門檻。特首林鄭月娥今早(8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有關措施目的並非節省資源,「冇其他目的,唔係為慳錢,唔係不近人情,而係反映人口結構現實」。她又辯解稱,「如果話60歲已經唔能夠做嘢,好多人都唔能夠接受」,笑言「我都超過60歲啦」,強調新措施「基本上冇人受影響」,因60至64歲長者,仍然能夠申請一般綜援,但政府「會協助你,幫你搵嘢做」。
林鄭表示,社會福利署的綜援系統仍會為不能自助的人士提供安全網,而綜援有很多類別,社會不應將60歲以上長者視為沒能力工作。她又指,新措施只是「理順工作」 ,「基本上沒有影響到人」,如60歲以上長者是傷殘或不適合工作,在現有制度下會被歸類到「身體虛弱」的類別,不影響綜援安全網的強度。
林鄭又指,政府希望滿足年長人士維持在勞動市場的訴求。